监管日严,但巨大利益的驱使下,没有哪家金融机构会轻意放弃,结果可能是造成资金在不同金融机构“池子”间的流转
对于利用理财资金池通过“通道”而“躺”着赚钱的各家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两个月前银监会下发的“8号文”显然是个噩梦。
但不可否认,在通货膨胀和负利率背景下,各类理财产品收益率明显高于存款,且风险相对较小,与股票、基金相比,有明显优势。对于有着巨大理财需求的汹涌资金洪流,“8号文”意味着拧紧了一个水笼头,需要另外的出口释放。结果可能是造成资金在不同金融机构“池子”间的流转。而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没有哪家金融机构会轻易放弃。
日前,新华信托一位高管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是通过创新,绕开新规,还是利用政策漏洞,打‘擦边球’?各类金融机构的选择不同,但可以肯定,都已在积极行动”。
围堵通道业务
“8号文”有两项重要规定:“商业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
据国泰君安统计,截至2012年末,行业理财产品余额为7.1万亿,意味着监管机构可容许2.45万亿“非标债权”投资,另外大约还有3500亿元“非标准债”需银行处置。摆明的处置方式有两种:发行大约1万亿元的不含“非标债权”投资的理财产品将其摊薄比例;或出售超出规定部分的“非标准债”回表。
发行1万亿不含“非标准债”理财产品已属不可能的任务,因此如何把超出规定的“非标准债”转移出资产负债表,再次成为拥有较大规模资金池的各家银行面临的当务之急。
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8号文”颁布后,记者从多家券商、基金了解到,“8号文”后证监会已经叫停了通道业务。
“本来,‘8号文’出来后,银行还可以通过券商成立小集合的方式对接信托贷款,通过券商通道买断‘非标债’项目,使超规的非标债项目再次出表,但现在很多公司这类业务也都暂停了。这也是证监会对券商、基金等机构从事通道业务首次亮明态度——不能接盘与银行资金池对接的信托贷款项目。”近日,多家券商、基金公司向记者表示。
一夜之间,如火如荼的通道业务、资金池业务似乎都偃旗息鼓了。
某行业里排名前5的基金公司机构部经理向记者如此描述“8号文”前后公司的变化:“之前子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做得好,只是从信托、银行挖了几个有经验的人,加上财务、法律的,不到10个人,对接银行资金池一年间规模就达到了我们公募规模的一半。他们的项目设立方式很灵活,而且不需要市场披露,盈利也非常可观,银行投资方也很欢迎。这真的让我们很迷茫,感觉公募基金已经没落了。但是‘8号文’一经发布,公司暂停了所有定向业务,现在一切似乎又回到了过去。”
某城商行的同业部经理则表示,从江浙、广东传来消息,民间信贷利率已经开始上浮。原本通过信托贷款融资方的成本和银行信贷的成本相差不多,只需要付出不到0.1%的通道费,总体成本不超过8%;但是“8号文”后,如果企业到银行资金池融资,需再对接券商小集合,融资成本起码不低于13%。而且,现在证监会对券商通道业务也叫停了。
因此,现在手里还有信托额度的小银行资金池业务近期在市场很受欢迎。
资金池限定政策三级跳
其实,这已经不是银监会第一次针对资金池问题出台限定政策。
资料显示,银行理财业务自2004年起不断壮大,尤其是2005年牛市来临,促使银行通过和信托合作开展融资类项目,提高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随即以“银行+信托”模式发展起来的银行资金池规模逐渐壮大,至2011年底,理财产品余额已达4.57万亿元。
由于银监会通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和资产负债表的存贷比指标,实现对信贷规模的严格管控,而存在银行资产负债表外的资金池业务开展的融资类项目,却不受这些管控手段影响。出于担忧变相“信托贷款”积聚的风险,银监会开始针对资金池问题出台限定性政策。
2010年8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并要求商业银行在2011年底以前将银信合作表外业务转入表内。政策一出,银信合作规模应声回落,从2010年7月2.08万亿元下降到年末1.66万亿元。
然而,面对银监会对银信理财合作的封堵,银信合作开始通过银行资金池之间的融资产品“对敲”绕开监管,即A银行资金池和B银行资金池相互购买对方成立在信托计划中的融资项目来规避风险。
2011年年初,银监会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敦促各商业银行在2011年年底前将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并要求原则上银信合作贷款余额应当按照每季至少25%的比例予以压缩,而且将银信合作发放信托贷款,受让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业务的风险资本系数设定为10.5%,而一般的业务风险资本系数仅为1.5%左右。
银监会希望通过加大银信合作对信托公司净资本的消耗,迫使信托公司放弃此类业务。
然而,融资项目巨大的利润却驱使金融机构以巨大的“创新”热情,不断发展出新的模式规避监管政策的制约。
尤其是2012年5月“券商创新大会”后,证监会公布了11条推进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的措施,将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并扩大券商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这给券商取代信托成为银行资金池的通道提供了可能性,也使证券公司以全新的通道代言人形象搭上了银行资金池的顺风车,终结了银信合作的传统模式。
“非标”资产标准化
多位受访的业内人士表示,随着监管趋严,银行腾挪表外的工具大幅减少,为资产证券化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契机。
所谓资产证券化,是指将预期能产生现金流的资产或资产组合,转变为可在资本市场上转让和流动的证券,这些证券能够公开进行认购,并由特定机构登记托管并交易,还可以引入中介机构参与。这些资产包括企业应收款、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等等。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支持,并通过结构化方式进行信用增级。
“现在我们的通道业务都已经停了,主要精力都放在了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上。证监会也很支持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化这些金融创新的品种,目前还有专项资金管理计划对接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方案上报证监会审核。”国泰君安从事创新业务的人士表示。
5月3日,隧道股份(600820.SH)发布公告称,证监会核准其设立BOT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这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正是通过上海国泰君安资管公司发起设立融资。
据公告显示,本期拟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为“大连路隧道专营权文件”约定的2012年10月20日至2016年7月20日间每年约定日期(每季度一次)应收专营权收入扣除隧道运营费用户的合同债权及其从权利。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不超过4年。项目计划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项目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筹措的资金拟提前归还项目公司部分大连路工程项目款。
据国泰君安该人士表示,这个由券商发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化项目早在去年4月就已经开始运作,直至今年5月才得到证监会核准,这也是专项资产管理对接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业内首例。目前已经有其他券商开始上报此类项目了。
“该项目无疑会是银行资金池表外非标准化债权合规的一个重要手段,如果项目推广开来,券商取代信托通道已经完全成为可能。”某银行同业部人士如此评价国泰君安该项目。
过去,银行通过信托、券商、基金子公司等通道进行融资类项目主要是通过理财计划购买实际融资方的应收账款、收益权等各种非标准债券,表面上看这类从银行资产负债表里转移到表外的非信贷融资已经和银行无关,但实际上由于没有第三方信用评级,有银行的隐性担保,银行承担的风险并没有减少。
尤其是通过表外对接地方政府债务的信托贷款可能积聚的风险,是银监会不愿看到的。据业内的不完全统计,隐藏在表外的非标债权资产大约12万亿,多数最终债务人是政府支持的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非标债权阳光化是大势所趋。信贷资产证券化正是化解这种风险、解决非标准债权问题的首选。除了国泰君安外,记者还从中信证券了解到,中信证券的一款名为“欢乐谷主题公园入院凭证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也在等待证监会审批。
此外,专项对接信托受益权,再对口信贷资产的创新信贷资产证券化方案也有券商上报,目前也在论证中。
“其实,之前银信合作的融资类项目基本已经有了资产支持筹资的雏形,在技术层面上,可证券化资产的实质就是能产生可预期的稳定的未来收益的流动性较差的现金流,信贷资产包产生的现金流就是此类概念。但是这些类资产证券化项目缺少最后一步——设立融资公司,找到资信评估机构授予融资公司尽可能高的信用等级,并把项目未来收益权转让给融资公司,最后,项目融资公司在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最后这一步看似很简单,但由于缺乏具有操作经验的熟练人才,目前不管是从券商操作资产证券化项目、监管层审批资产证券化项目,甚至上市后市场的接受程度各方面都在磨合。”宏源证券新业务负责人表示。
证监会机构部副主任王欧也坦言,现在会里接到的关于资产证券化的咨询多,但实际上报的项目少;业界组织的培训多,实战操作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少,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人才不足。
4月22日,深交所发布了《深圳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4月23日,深交所又召集各大机构进行为期三天的资产证券化培训。业界也有传闻说,深交所在开发配合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发行的新型交易品种。
王欧也表示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证监会下一步将开展相关培训;完善案例总结,定期将成熟的案例总结汇编;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区分成熟产品与创新产品,简化成熟产品审批流程。
然而,某从事创新业务的券商人士却向记者表明了另一种可能性——信贷资产证券化也可能成为通道业务的重要一环。
“此次出台的‘8号文’主要通过‘非标准债’的规模限定资金池规模,而随着未来信托、券商,甚至基金公司各家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未来如果资产证券化这种标准化产品成为通道业务的重要工具,那么,到那时银监会又将如何限定资金池的规模呢?”该券商人士最后表示。记者 汤雅婷 张冉 曲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