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7日电 重庆保监局近日开出罚单,经查实,2011年春季和秋季,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合川支公司委托未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的27名学校教师代理销售学生平安保险,代理销售保费546350元。
重庆保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太保产险合川支公司罚款10万元。
夏旭作为太保产险合川支公司经理,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重庆保监局决定对夏旭警告并罚款3万元。(中新网金融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