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造假上市首例严判 罚没7665万元

2013-05-13 09:18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编辑:林天泉

  因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均付出惨重代价。昨天,证监会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临时改为“万福生科及保荐机构被处罚”的专场发布会,平安证券不仅被没收其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的业务收入,并处以2倍的罚款,而且被暂停保荐资格三个月。同时,保荐人被撤销从业资格,并终身市场禁入。这是证监会自保荐制度以来开出的最严厉罚单。

  事件

  为上市万福生科大手笔造假

  根据在上市公司巡检中发现的线索,2012年9月14日,证监会对万福生科涉嫌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稽查,发现万福生科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在上述财务数据中,其披露的2011年年报和2012年半年报虚增销售收入28000万元和16500万元,虚增营业利润6635万元和3435万元。

  同时,万福生科未就2012年上半年停产事项履行及时报告、公告义务,也未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予以披露。

  处罚

  暂停受理平安证券保荐IPO项目资料

  经查,平安证券在万福生科上市保荐工作中,未审慎核查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未对万福生科的实际业务及各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履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义务;未依法对万福生科履行持续督导责任;内控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其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持续督导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平安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据新闻发言人介绍,因该案进入行政处罚预先告知阶段,因此,已暂停受理平安证券的保荐资料。下一步,证监会将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正式处罚决定。从处罚决定公告起,证监会将暂停受理平安证券已上报项目三个月。

  此外,负责万福生科发行上市审计和2011年年度报告审计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为万福生科发行上市提供法律服务的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在证监会对万福生科作出行政处罚后,深交所将依据行政处罚意见以及万福生科对违法违规行为后果的消除情况,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目前来看,根据相关规定,万福生科不会触及终止上市的条件。

  补偿

  专项基金先行偿付投资者

  万福生科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昨天表示,将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补偿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的损失,再通过法律手段向其他相关责任方进行追偿。这是国内第一个由中介机构主动出资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案例。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将担任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及运作,基金规模为人民币三亿元,存续期为2个月。

  万福生科实际控制人龚永福和杨荣华夫妇也承诺将承担依法应当赔偿的份额,并将3000万股万福生科股票质押给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作为履行赔偿责任的保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鼓励利用市场化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市场违法主体主动先行补偿投资者损失持积极态度。

  观点

  造假公司补偿后仍应退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通报处罚情况的过程中多次使用带有标志性的词汇,“该案为首例创业板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的案件”,“保荐制度实施以来第一次对保荐机构违法行为的最重处罚”。华泰联合证券投行总部董事副总经理王骥跃表示,造假上市的上市公司投资者损失快速补偿,解决了投资者诉讼成本高、分散诉讼力量太小、追偿难度大等问题,从保荐机构的角度看,代价已经相当大了;保荐机构对造假上市公司及责任人进行追偿,造假上市公司的诉讼概率及败诉概率均大幅提高,或许能遏制某些发行人的造假冲动。证监会能否出台在保荐机构补偿完成之后,造假上市公司依然要退市,且必须按照某一价格(例如保荐机构补偿基准日收盘价)全额回购公开发行股份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对造假上市公司的惩罚力度。

  史上最严罚单·被处罚机构

  万福生科,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平安证券, 拟给予警告并没收其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的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拟没收业务收入138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撤销其证券服务业务许可。

  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拟没收博鳌律师事务所业务收入70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且12个月内不接受其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

  史上最严罚单·被处罚个人

  龚永福,万福生科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拟终身市场禁入,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覃学军,万福生科时任财务总监,拟终身市场禁入,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严平贵等其他19名万福生科高管,拟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至5万元罚款。

  吴文浩,平安证券保荐代表人,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撤销证券从业资格,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何涛,平安证券保荐代表人,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撤销证券从业资格,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薛荣年,时任平安证券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曾年生,平安证券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崔岭,平安证券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汤德智,平安证券保荐项目协办人,拟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王越,中磊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拟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黄国华,中磊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拟给予警告并处以13万元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邹宏文,中磊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拟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刘彦,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签字律师,拟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胡筠,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签字律师,拟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新闻内存

  2月内完成补偿支付

  补偿对象 万福生科虚假陈述涉及4个关键时点,即2011年9月14日为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实施日;2012年9月15日为被立案稽查公告日;2012年10月26日为2012年半年报虚假陈述更正日;2013年3月2日为2008年至2011年财务信息虚假陈述更正日。因此,从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3年3月2日期间买入万福生科股票,且在2012年9月15日、2012年10月26日、2013年3月2日三个关键时点中任一时点持有万福生科股票的投资者均属于该基金的补偿对象。

  补偿金额 以投资者因万福生科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计算公式为:补偿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资金利息。

  结算方式 投资者通过基金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确认接受补偿方案并自愿与平安证券达成和解,补偿金的划付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结算系统统一完成。

  (本栏撰文/本报记者 吴琳琳)

延伸阅读

订阅新闻】 

更多专家专栏

更多金融动态

更多金融词典

    更多投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