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机构法人债券账户部分业务叫停

2013-05-10 11:11     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林天泉

  中国证券报记者8日获悉,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7日下发《关于对非金融机构法人债券账户暂停有关业务的通知》。《通知》要求,即日起非金融机构法人债券账户除卖出、履行未到期结算合同、转托管已持有的债券外,暂停办理其他业务。《通知》称,中债登将对上述账户进行暂停处理。

  非金融机构法人债券账户如需卖出和转托管已持有的债券,应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下载并正确填写债券交易应急结算指令书、国债跨市场托管应急指令书办理相关业务。

  债券交易人士表示,这意味着现存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债券账户几乎全被封杀,债市“一级半”市场将消亡殆尽,通过丙类账户进行利益输送将被终止。另一方面,由于非金融机构法人账户“只出不进”,此类账户持有的不少质量较好的债券将陆续放出。不过,市场对于监管机构整肃非金融机构法人债券账户已有充分预期,预计《通知》对债市的影响不大。

  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结算成员有甲、乙、丙三类;甲类为商业银行,乙类包括信用社、基金、保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丙类户大部分是非金融机构。三类成员均需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从结算方式来看,甲、乙类户可直接入市交易结算,丙类户只能通过甲类户进行代理结算和交易。(□本报记者 毛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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