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支付环境服务建设仍需加强

2013-04-22 15:02     来源:金融时报     编辑:泉

  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犹如是农村资金流动的“高速路”,汇划渠道的畅通,加快了资金周转,为促进城乡一体化、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近年来,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一直致力于改善辽宁省农村支付环境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辽宁省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打通了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还有一些问题,诸如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及服务供给不足、传统消费观念根深蒂固以及风险管理重视程度较低值得注意。

  因此,笔者有如下建议:

  拓展支付清算网络,延伸覆盖范围。构建与当地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金融支付服务手段丰富、支付工具多样、支付系统高效的农村支付服务体系。延伸金融服务链条,积极鼓励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在原有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向农村乡镇地区拓展,创新研发和推广适合农村实际,农民易于接受的支付结算服务品种,切实完善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此外,可考虑适当放宽准入标准,允许条件成熟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直接加入现代化支付系统,使支付清算网络延伸到各个乡镇,为跨行资金清算提供便捷、高速、安全的资金运行通道。

  认真做好调查研究,积极开展宣传。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和渐进性特点的重要工作。人民银行县(市)支行要充分利用贴近农村基层的优势,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客观地把握本地农村支付环境的现状,做到情况清、数据明、措施灵。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农民,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宣传,增强各方参与和支持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培养农村居民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习惯,努力扩大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的影响。可以将助农取款服务点打造成集支付结算宣传、反假币宣传、征信知识宣传为一体的多功能金融服务站。

  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争取政府支持。要注重行政推动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协调、市场配置资源两方面的作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人行牵头推动、银行和支付机构组织实施、农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人民银行应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给予政策支持:一是政府出台促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的配套支持政策。将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以考虑,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支付结算产品,合理配置资源。二是地方财税部门应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减免税收、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增设营业网点,扩大覆盖范围。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一定的财力,建立持续、长效的国家政策扶持机制。对金融机构在农村投放ATM、POS等设备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三是通讯运营商应对农村银行卡特约商户、助农取款服务点、转账电话等支付机具布放给予调减通讯费用的优惠,以减轻运营机构和商户的成本压力,增强其积极性。

  加强业务风险管理,健全内控制度。在加强银行卡安全防范知识宣传的同时,应强化收单机构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使银行卡业务安全、稳健发展。收单机构必须严格控制商户准入、商户收银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商户资金清算等流程,使整体收单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化,收单业务风险处理及时化,避免在收单环节形成风险。

  加快产品创新步伐,拓展应用范围。网络技术的普及、电子商务的发展、城乡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城市支付文化的熏陶、特别是新生代农民的出现,使银行卡支付、网银支付、固话支付和移动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工具得到广泛应用。农村支付市场需求旺盛、潜力巨大的特征开始显现。电视网络在农村地区的全覆盖,为未来的电视支付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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