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某用小资本大回报作为投资噱头,以投资150万元可换12.5亿美元为诱饵骗取事主现金。昨天,记者从丰台检察院获悉,秦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
去年4月,丛女士认识了自称香港某公司董事长的秦某。秦某称,他叔叔是马来西亚的富豪,有个项目需要150万元到200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秦某向丛女士寻求资金帮助,承诺10到20个工作日就能支付12.5亿美元报酬。去年6月,秦某带着丛女士到香港,将自己公司的25%的股份转到丛女士的名下。秦某还提供了项目的英文和繁体中文资料。丛女士虽看不懂但觉得资料外观上看来非常正式,就听信了秦某的话,给秦某的账户汇入150万元人民币。
去年7月初,秦某兑现承诺的时间到了,可是秦某非但没给丛女士一分钱,还提出另要200万人民币保证金。这时才起了疑心的丛女士找出那份资料和股份转让相关文件,分别向有关单位进行核实,最终发现两件事情都是子虚乌有。丛女士当即报警,并配合警方将秦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