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在异地被盗刷近年来屡见不鲜,近日,清远中院审结一起银行卡异地被盗刷案件,法院判银行负全责,承担原告全部损失。
2012年8月28日零时许,市民陈先生收到银行发来取款短信通知,银行卡被刷走7万元。陈先生随后报警,并认为银行卡一直在身上,且没有泄露过密码,也没有借给他人使用,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银行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银行对是否尽到提供安全服务和陈先生存在保管密码方面过错负有举证责任,而银行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在保管密码方面存有过错,遂判银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审法院认为,银行应保障取款人只有凭真实银行卡及正确密码才能通过ATM机取款,由于银行提供的视频录像视频像素较低,不能证明异地取款男子就是陈先生,且没有提供证据证实陈先生有泄露密码的行为,应对陈先生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李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