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女老板非法集资两亿多 150多人被高息诱惑

2013-04-03 11:15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王伟

  虚构“做资金生意帮企业银行资金调头”

  平湖30岁女老板非法集资两亿多

  庭审目击

  时间:2013年4月2日 星期二

  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目击者:本报记者陈东升 本报见习记者王春 本报通讯员鲁英田舍郎

  因为被控向150多人非法集资两亿多元,陆燕被称为浙江平湖版的“吴英”。4月2日9时50分,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1号大法庭的旁听席座无虚席,他们多是被害人。法庭上,28页的起诉书,两名公诉人轮流宣读了近1个小时。

  奢靡世界一朝梦碎

  陆燕年仅30岁,就成了平湖当地会“赚大钱”的“能人”。打扮时尚光鲜,出入高档场所,花销阔绰,出门有专职司机,坐拥790多万元的别墅和奔驰s400的豪车,还预订了一辆250万元的玛莎拉蒂。

  很多有钱的生意人,无法拒绝她承诺的高息诱惑,纷纷掏钱给她做“投资”。也有不少没什么钱的,听说了这个赚钱的好法子,主动找关系投上门。

  2012年3月15日,陆燕光鲜的生活戛然而止。在她也无力支付承诺的利息后,100多名被害人清醒过来,明白这其实是一个骗局。他们集体上门讨债。

  3月16日,陆燕被平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4月19日,经平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陆燕被依法逮捕。

  150多人被高息诱惑

  今天的庭审中,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09年8月至2012年3月间,被告人陆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没有任何实体经营的情况下,虚构“做资金生意、帮企业银行资金调头”等用途,并以承诺支付高息为诱饵,使用诈骗方法,先后向150余人非法集资24944.54万元,事后归还本金2747万元,支付利息4179.49万元,实际骗取资金18018.0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这150多人中,被骗的从几万元到几千万元都有。大多数人直到案发,只收回了少部分的利息,也有人血本无归。

  一名到庭旁听的男子说,自己和陆燕是老乡,知道她是做“大生意”的,但不知道具体做什么,就这么不清不楚地投了钱进去。他坦陈,当然是因为利息高。

  今天,和陆燕站在一起受审的,还有她的专职司机郑平。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郑平在2010年底至案发,帮陆燕开车期间,明知陆燕向公众吸收存款,还协助其给他人支付利息,银行转账,介绍他人借款给陆燕。郑平介绍他人借款给陆燕、提供自己或其妻子的银行账户帮助陆燕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为1572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检察机关对两人指控的罪名并不同,陆燕是集资诈骗罪,而郑平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是说,陆燕拿走的钱是根本没打算还的,而郑平赚钱的方式其实就相当于一个非法的银行。

  由于案情重大,被害人众多,本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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