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在今年3月国务院批准实施后,目前正稳步推进。据媒体报道,如今除了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金融超市等工作已经在温州市地区展开外,因温州金融改革而立项,涉及民间借贷、民间融资服务、民间融资组织等多方面温州金融改革内容的《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完成。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日前表示,区域性金融改革要立足本地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区域特征,实现差异化发展,避免一哄而上。
潘功胜认为,我国目前进行的金融改革从实践和路径上来看包括两方面,一是涉及全局性的金融改革,这种改革从顶层进行制度设计,自上而下地进行统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二是以试验区的形式推进区域性改革,注重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采取了先试点、再总结、后推广的模式,尊重了自下而上的市场选择。
目前,经国家批准全国正在推进的区域性金融改革有20多项。如,上海市以国际化和完善市场体系为重点,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珠三角”和深圳市的前海重点围绕金融对外开放和金融合作;浙江温州是注重民间资本的规范化运作,改进中小型服务等。
今年3月2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委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批准实施12项任务的“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
为全面推进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根据“国12条”总体方案和中国人民银行等9部委印发的《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浙江省政府决定以“国12条”为纲,对应制定一脉相通的“省12条”具体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探索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根据国务院批准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精神和中国人民银行等9部委印发的《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12〕188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行长吴国联在日前温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说,“温州把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方案上报给国家外汇管理局,该局经过研究同意后,已经上报到国务院,温州在尽量争取成为第一单”。
去年,由温州市发改委、商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温州市中心支局三方,共同拟定的《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年满18岁的温州户籍居民,只要说明资金来源、提供投资项目合法证明等,就可以向温州市商务局申请报名。经温州市商务局审查后,由国家外管局温州市中心支局放行境外投资。
不过“试点政策”也并非完全放开,记者获悉,温州要求个人去境外投资实业,但不得用于购房等消费类项目以及股市等金融类行业。另外资金额度也有限制,个人单个项目不得超过300万美元,多人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美元,年度放行总额不超过2亿美元。
温州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处长周小平说,温州个人境外直投可解决部分企业“应急”需求,一定程度缓解企业境外投资融资难。他认为,个人境外直投资金监管难度很大,很难确保他们进入规定领域,但堵不如疏,与其看着企业“地下运作”,还不如建立阳光化渠道,采用行之有效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