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案中案明日重审 近亿房产被以三千万贱卖

2012-11-27 11:14     来源:中国广播网     编辑:范乐

  【导读】吴英非法集资诈骗案出现一件“案中案”。吴英将胡滋仁和刘贤富告上法庭,原因是这两人涉嫌参与设套贱卖吴英的上亿资产。公司无间道带来:吴英案中案。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倍受瞩目的“吴英集资诈骗案”,已经于今年5月份被浙江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吴英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虽然“吴英集资诈骗案”已经告一段落,但是围绕着吴英的官司却没有结束。吴英的另一起案子将在浙江省金华市中院开庭。这一次,吴英不再作为被告出现,而是原告。

  这个民事案件发生于吴英集资诈骗案之前,事由是吴英起诉两名被告,追讨490万元卖房尾款,案件听起来简单,实际上却很复杂。

  吴英的一份申诉材料说,2006年12月21号,也就是吴英集资诈骗案发前,她因债务纠纷被债权人杨志昂等人绑架,其间,杨志昂强迫吴英签署空白文件三十余份,又拿走了吴英本色集团在东阳市14处房产的全部证件。此次绑架一直被吴英认为是本色集团产生信用危机的导火索。

  紧接着,12月28号,就突然出现了两起以吴英作为原告的案件,吴英状告的是胡滋仁和刘贤富两人,称将之前的14处房产以3430万元卖给两人后,两人还欠着本色集团尾款210万和280万。

  吴英的申诉材料表示,她本人并没有去法院起诉,代表吴英的是自称本色集团经理的安徽男子毕健,他持有一份吴英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但是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则告诉记者,吴英根本不认识胡滋仁、刘贤富和毕健三人。吴英也自称当晚才从绑架中被释放。由此,吴英父亲吴永正猜测,胡滋仁、刘贤富和毕健三人这三个人都是托儿,这整场官司也是绑架吴英的债权人杨志昂做得一个局,目的是使“杨志昂非法侵占吴英的14房产”通过诉讼的渠道,变成他的合法财产。

  吴永正质疑,吴英当初买下这14处房产时,就花了近亿元,怎么可能三千多万就卖掉呢。不过,很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两起案件进行了审理,并进行了民事调解,调解结果是由胡滋仁和刘贤富两人付清490万元余款,然后他们就可以去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吴永正觉得,这个判决很有问题,于是要求重审。

  吴英的代理律师、云南里程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建伟告诉记者,此后两案经过多轮上诉、申诉,吴英要求辨明购房合同真假,并厘清房屋产权归属。2011年11月,浙江省高院将此案发回金华市中院重审。

  朱建伟告诉记者,吴英目前看押在杭州的浙江女子监狱,她表示一定要打赢官司,追回自己的财产,给债权人还钱。朱建伟说,法院已安排庭审在浙江女子监狱进行。明天上午将审理吴英诉胡滋仁案,下午审理吴英诉刘贤富案。

  另外,由于吴英集资诈骗案已经走完了所有司法程序,所以,“案中案”的重审结果,并不会影响吴英个人面临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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