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一银行疑违规操作 市民抱怨“被办市民卡”

2012-11-22 09:54     来源:浙江在线     编辑:范乐

  “没经过本人同意,也没要求本人填写申请表,银行怎么能办下市民卡?”温州乐清市大荆镇卢先生拨打新闻热线反映,自己在完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乐清市某银行办了市民卡。昨天,卢先生就此事与银行沟通,并要求银行纠正错误。该银行市民卡部门负责人承认业务员办卡流程不到位,已取消卢先生“被办理”的市民卡业务。

  不知道谁是代办者?

  卢先生称,他和家人长期在外,为何银行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办理了市民卡?该银行市民卡部门负责人叶先生解释,卢先生所在的大荆镇坎头村村委会为方便村民办理市民卡,统一收取申请信息,卡制好后,通知村民统一到村里领取。对于长期在外经商的村民,由村委会代填申请表,卡办好后联系村委会,在通知申请人领卡的时候补齐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而坎头村的报账员卢庆芳却说,他们已经确定统一在另一家银行办理,并已让村民填写申请表达800多份,均是由村民本人填写并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但从未向叶先生所在的那家银行提交过村民申请表。

  卢先生的资料是谁提交的?申请表上的联系人以及手机号码又是谁的?叶先生称,由于办卡时间较久,业务量大,业务员忘了是谁代办。卢先生对这番解释不满意,他说:“不知道代办人员是谁,那市民卡办好后联系谁?怎么发到我手上?万一丢了或者被别人使用,产生的财产损失谁负责?”叶先生称,工作人员会统一交给村委会,让村民携带身份证统一领取。

  银行为何能“先斩后奏”?

  按照市民卡申领程序,无论是代办还是本人办理,均需本人填写《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对外地居住人员、年纪较大且不方便行动的退休人员、未成年人及其他特殊群体,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需经本人同意,并按规定填写《申请表》,除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注明申领人的关系。

  同时,按照规定,像卢先生这类同时参保新农合和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辖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同一社会保险险种保留一份参保关系。也就是说,卢先生用新农合办理了市民卡后,就不能用城镇职工医保重复办理。

  市民卡重在后期使用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负责人陈林海表示,市民卡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不是老百姓卡拿到手就结束了,重点是后期的使用。若信息采集不准确、不全面,联系方式、地址都没有,万一后期发生状况需要联系参保人,就麻烦了。而银行未经卢先生同意,也没有卢先生的联系方式和现住地址,就帮他申请办理市民卡,已涉嫌严重违规操作,必须纠正错误。

  陈林海说,将择期召集当地各银行负责人,重申规范操作流程,做好监管工作。他还提醒,村民若发现本人或者亲属有“被办卡”现象,可向银行取消业务办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向所辖区域内主管社会保障·市民卡办理的单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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