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严查误导销售 责任人可能被“下课”

2012-11-16 10:46     来源:成都晚报     编辑:范乐

  明明听业务员说分红诱人,结果到手的收益却很菲薄;本来去银行存钱,回家才发现是一份保险单。明年开始,这类误导行为将被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并于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销售误导行为严重的,最高处分为相关责任人被开除。

  《意见》规定,四类误导销售将对保险企业追责。其中包括,因销售误导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因销售误导受到监管部门下发监管函或者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因销售误导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其他因销售误导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纪律处分由轻到重依次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将误导销售的追责范围从代理人扩大到整个险企,可以让险企从自身开始杜绝误导销售行为的发生。记者了解到,目前误导销售都会将责任推到代理人营销员身上,这样不仅使客户维权难,险企自身管理也较为松散。此次《意见》要求险企将责任追究到个人是治理销售误导的重要一环,这样一来监管部门不但能够治理具体的销售误导行为,还能够有效监督保险公司内部治理,引起险企自身的警觉,从根源上杜绝误导销售现象。此外,根据保监会的要求,各保险公司总公司需在明年2月1日前向保监会报送销售误导内部责任追究办法。此后,每年4月1日前向保监会上报销售误导年度责任追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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