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房贷族不宜提前还贷

2012-11-13 14:00     来源:西安晚报     编辑:范乐

  据报道,从本世纪初我国迎来第一批住房贷款热潮至今,首批房贷将迎来清款大限,首批房贷族也将迎来集体还清房贷的日子,进入无债一身轻的状态。对此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在还清住房贷款之余,别忘记办理相关手续。

  据了解,在十多年前,国家大面积施行住房货币化政策,同时银行开始对居民住房贷款“开闸”办理。从本世纪初开始到2003年前后,我国才迎来第一波房贷高潮。当时的住房贷款期限基本以10~15年居多,如今10年即将过去,很多首批房贷族也将进入无债一身轻的状态。

  其实对于首批房贷者来说,目前的还款压力已经很小。比如辽宁鞍山,2002年商品房价格大多在2000元以下。福利分房的全面叫停和各家银行大力推广房贷业务,促使了当时贷款购买商品房出现了一波高潮。当时房屋总价也多在10万~30万元,市民贷款额度大多都在20万元以下,每个月还款也就在1000元左右。山东、安徽的情况也都差不多,首批房贷一个月大家都是还1000元钱左右。经过10年时间,百姓收入提高的同时,房价也出现了大规模上涨的行情。当年的房产往往已经增值了几倍甚至更多。不只是10年期的人到目前基本上将全部还完贷款,也有一部分当年办理15~20年期限贷款的市民,也早就具备了还付能力,因为1000元钱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已经很少了,所以很多人纷纷提出提前还贷,应该说,这10年间,首批房贷基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提醒

  对于那些马上要还完贷款的居民来说,银行有哪些需要提醒的呢?

  一银行负责人提醒市民,在办理住房贷款时,银行一般会对房产做一个抵押登记,而带抵押登记标志的房产证,限制了房产的交易和再抵押,而在还完贷款之后,房产持有人需要到银行进行一个撤销抵押登记的程序,等到购房者和银行办完结算手续之后,再到房管局撤销抵押登记,这个时候房主才对房产拥有了完整的所有权。也有一部分购房者在办理贷款时曾经办理过担保手续,这样的客户还需要到担保公司去办理撤销担保手续,然后才能到房管局办理相关的产权手续。 央广

  五类“房贷族”不宜提前还贷

  进入第四季度以来,不少购房人会咨询提前还贷问题。关于“房贷族”提前还贷该不该这个问题,业内人士建议还要依据个人情况而定,具体分析如下:

  两种类型适宜提前还款

  提前还贷是在加息时期受借款人追捧的产品,能够帮借款人有效地缩减利息支出。但是今年连续两次降息,贷款利率正处于下行趋势,借款人选择提前还贷是不利于资金有效利用的。不过以下两类人群比较适合提前还贷:

  类型一:处于还款初期的借款人提前还贷比较划算,因为还款利息支出通常集中在还款初期,所以借款人在还款前期提前还款都是划算的。

  类型二:借款人手头资金能够支付房贷剩余尾款,却不能满足其他方面资金需求时,选择提前还款是比较划算的。借款人可以将手中资金用于提前还贷结清贷款,然后用此套房产向银行申请抵押消费贷款,将抵押出来的钱款用于其他方面的资金需求上,来解决自身融资需求,所以这部分的人是比较适合提前还贷的。

  五种类型不适宜提前还贷

  虽然提前还贷可以少还一部分利息,但是在目前接近年末,利率或将随时上浮的局面下,如果把握投资机会,巧用资产组合,仍然可以取得不错的收益,而有些收益完全可以超越房贷利率,因此专家建议,有五类情况并不适宜提前还贷。

  类型一:一种是基准利率享受7折与8.5折之间的购房者没有这个必要,由于已享利率优惠,即便利率调整前后月供之差也不会超过百元,因此不需要提前还贷。

  类型二:等额本金还款期已过三分之一的购房者也没有必要,因为等额本金开始还的钱比较多,后来越来越少。这部分人已将大额的钱还完了,剩下小额的贷款,即便涨了利率,利息也不是太多。

  类型三:等额本息还款已到中期的购房者也不宜提前还贷,因为这部分客户已经还了大部分的利息,所以提前还贷的意义不大。

  类型四:投资收益高于贷款利率的投资人士不适合提前还贷,否则得不偿失。比如短期内有收益项目可投资的人群,如果这时候将钱都还给银行,将白白丧失赚钱的机会。

  类型五:还有一种情况是不久后还需要银行贷款的购房人,现在若把钱一下子还进了银行,等再去银行申办贷款时,基准利率有可能会上浮10%到30%,甚至更高。

  专家称,提前还贷未必真的划算,是否合适提前还贷要按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由于每个借款人的贷款利率、限期以及还款方式都有所不同,因此还是建议借款人在认真分析自己合同的前提下,仔细计算还贷成本以及自己要多拿的利息,权衡之后再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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