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鼓励银行放贷 突出者最高奖励一百万元

2012-11-09 13:41     来源:贵阳日报     编辑:范乐

  昨日,《2012年度贵阳市金融机构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印发,以充分鼓励在筑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资金投放、优化资金结构、创新金融业务、扩展融资空间。

  《办法》考核对象为对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直接贡献的在筑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基本指标包括全年新发放贷款额和新发放贷款增长率等。综合得分前三名的单位将获颁突出贡献奖,并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另设新增存贷比排名奖、金融创新奖、小微企业支持奖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支持奖,这4个专项奖的前三名将分别得到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

  在对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考核中,支持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投入量在当年末的实际到位数在5亿元以上的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对市属投融资公司的资金投入量在当年末的实际到位数在3亿元以上的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

  金融监管机构包括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4家机构,主要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对贵阳地区金融机构成立的支持情况、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争取较高的合意贷款增量等13个指标,完成以上全部指标任务的机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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