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保险国内外大不同 侧重保障女性权益

2012-11-07 15:36     来源:西安晚报     编辑:范乐

  继演员董洁和潘粤明分手后,上周地产大佬王石婚变的消息又在坊间疯传。连带着各种传闻,婚姻保险也火了一把。记者调查发现,日前一些保险代理人以“用保险捍卫婚姻”的名义推销起了“婚姻保险”,其中,某公司推的一款婚姻保险更被网友冠名为“防小三险”,博得了众多眼球。

  实际上,婚姻险在国内并不是一个新事物,历来保险业界对其的质疑还不少。在保险行业从业多年的程先生坦言,各家保险公司的婚姻保险大多是噱头,并不是真正的婚姻保险,多半是由分红险、万能险和健康险等产品组合而成的,其实质与传统的保险产品并没有多少创新。

  披婚姻外衣的“分红险”?

  婚姻险,实际上在国内并非一个新鲜事物。记者粗略统计,已有多家保险公司推出过相关险种。近期被网友戏称为“防小三险”的正是某公司新近上市的产品。据介绍,与目前国内市场上的婚姻保险最大区别在于该保障计划只能由丈夫作为投保人,妻子作为被保险人。在保单签订之初,夫妻双方约定好保单的权益划分比例,有60%、80%、100%三个档次可选,是妻子在退保、减保、部分领取时获得的权益份额,丈夫相应获得剩余的部分。这是一款由丈夫买给妻子的保险,且妻子最低将获得60%的收益,因此市场上有人戏称其为“防小三险”。

  不过,与大多数创新产品一样,市面上对此类婚姻险的质疑声也不少。有观点认为,目前所谓的婚姻险产品不过是噱头,“这款产品说白了就是一款两全保险和一款万能险的组合而已”。

  知名理财师刘彦斌在其微博上表示,婚姻保险是保险公司推销的一种说法,它的实质是储蓄型保险,受益人得到的保险金是所缴纳的保费加上利息收入。它不可能像意外险一样,因为那样的风险太大了,比如一旦离婚就得到一大笔的赔付,那样的话保险公司一天就要关门了,而且婚姻本身变数太大,谁也不可能说永远不离婚的,谁也不能为婚姻保险的。

  婚姻保险国内外大不同

  谈到婚姻保险,业内程先生坦言,各家保险公司的婚姻保险多半是噱头,并不是真正的婚姻保险,多半是由分红险、万能险和健康险等产品组合而成的,其实质与传统的保险产品并没有多少创新。

  据悉,国外婚姻保险以婚姻的存续为保险标的,侧重通过保险的手段保全婚姻。如果在保险期间内,夫妻一方不幸身故,另一方可以领到保险公司的抚恤金;如果婚姻存续达到保单规定的条件,还可以领到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相反,如果中途离婚,保险公司会选择给予被遗弃者以相应保障。

  国内的“婚姻保险”更关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健康生存状况。保单规定被保险人为妻子,投保人可为被保险人本人或被保险人的近亲属。这类保险一般规定如果婚变,退保金只能归属女方,并采用了特别约定方式对失败婚姻中的弱者(多数为女性和小孩)给予经济补偿,以避免更多“单亲贫困母亲”等现象出现。

  有利于保障女性权益

  国内的婚姻保险真的完全是噱头吗?事实上,在一些保险人士看来,对于女性来讲目前的婚姻保险其实很有利。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人寿保险的分割实际上是分割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具体有两种做法:一种是退保后分割剩余的现金价值,这种做法的问题在于保险合同终止,同时会损失一定的手续费,因此这种做法对夫妻双方来讲都不划算;另一种是继续履行合同,由一方向另一方给付离婚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同时对保险合同做相应的变更。比如,给付对方50%的现金价值等,同时申请变更受益人。

  一些保险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在新婚姻法解释实施以后,不少女性对自己的婚姻没有安全感,一些城市曾出现部分女性要求在保单上加上自己名字的现象。目前,国内保险市场婚姻保险旨在保护婚姻弱势一方,让被保险人在失去婚姻后,获得一笔持续的经济补偿。女性通常被认为是婚姻生活中的弱者,因此目前的婚姻保险实际对女性更有利,“保不住婚姻,但却可用来保住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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