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实名制昨起实施 多商家仍可刷信用卡购卡

2012-11-02 11:01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范乐

  昨天起,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记者探访发现,对于万元购卡实名登记,百货、超市等已经执行,而美容院、健身会所等机构仍然“蒙查查”。

  不过,中国人民银行新规明令禁止的信用卡购卡,在许多商家仍然“畅行无阻”。

  百货超市:

  大额购卡均需身份证登记

  昨日,记者走访了广百百货、天河城百货、乐购等多家商超,发现与节前购卡者爆满相比,购物卡销售显得冷清不少。

  在某大型百货商场机团服务部,记者看到有4位顾客正在办理购卡。一位女士为公司采购50张200元面值的购物卡,工作人员要求她出示个人身份证,并登记了其个人信息。该女士使用公司支票支付了1万元。但旁边一位先生购卡1000元,付款时却使用了招商银行信用卡。记者向工作人员询问,单位购卡8万元是否可以支付现金,工作人员回答“可以”,对于个人购卡可否刷信用卡,工作人员也表示“可以”。不过,工作人员表示,个人购卡1万元以上必须登记身份信息。

  在另一家大型百货公司天河店客户服务中心,张贴的购卡流程明示“个人购卡1万元以上需出示身份证”。不过,当记者询问个人购卡是否可以刷信用卡时,工作人员也表示可以。

  记者又走访了位于北京路的两家商场,均没有顾客在办理购卡,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单位购卡8万元可以用现金支付,而个人购卡也可以刷信用卡。

  在一家外资超市客服中心,一位经理人员向记者表示,万元以上购卡需要身份证件,单位购卡5000元以上不能使用现金。

  对于新规中的退货只能将资金退回至原预付卡或同类预付卡,各商家工作人员都表示只能退至购物卡内,不能退现金。

  美容机构:

  记名卡面值仍可超1万元

  根据商务部的规定,一些美容院、健身会所等服务类机构所售预付卡也在本次管理范围内。

  记者昨天在广州本地某大型旅游公司官网上发现,该公司《自游通卡章程》明确规定,购买人购卡需要出示身份证件,购卡不得使用信用卡,单位一次购卡达人民币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购卡达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通过支票或银行转账方式购买。

  不过,也有一些机构对新规“蒙查查”。昨日,记者致电某大型体检公司,客服人员表示,现有面值1532元的不记名体检卡出售,通过网络购买可以使用支付宝支付,也可以使用网银转账,而支付时可以使用信用卡。记者在该公司官网支付页面上发现,购卡无需填写身份证号。

  另一家连锁美容美发机构客服人员也向本报记者表示,该店有面值1万元的美容美体综合卡,虽然是记名卡,但买卡不用身份证,还可以刷信用卡。甚至持卡人带上购卡人的身份证明,就可以更改记名卡的个人信息,而该卡退款时也可以退到持卡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尚需明确监管手段

  昨日,广东省流通业商会执行会会长黄文杰向本报记者指出,规模较大的零售企业管理规范,执行比较到位,但是例如高尔夫会所、游艇会等高端休闲机构,客观上来说,单卡面额1000元(不记名)和5000元(记名)的限制可能不太适合。对于单一用途预付卡的管理,可以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进行面额规定。对于购卡刷信用卡仍未禁止,黄文杰指出,新规的实施尚需要有明确的监管手段。例如,商务主管部门和银行主管部门要相互合作。不过,发卡机构允许记名卡更名并且退卡时将资金返还至持卡人指定银行账户,客观上没有堵住“腐败”通道,这的确是需要规范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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