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11万4年后要还44万 信用卡高罚息遭诟病

2012-10-30 08:48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范乐

  信用卡是银行提供给用户的一种先消费后还款的信贷支付工具,目前使用信用卡消费的人越来越多,然而,信用卡在带给用户方便的同时,也给人们增添了一些麻烦,如没有按时还款而被收取高额利息和滞纳金就是其中之一。

  今年7月,陕西西安市户县居民王某因涉嫌恶意透支40余万元被刑事拘留。

  有关专家认为,各家银行的信用卡罚息制定相对偏高,而且全额罚息的规定也不尽合理,而信用卡利息和滞纳金大大超过本金的情况,也说明银行在信用卡未还款的惩处收费上有失公平。

  犯罪案例透支11.5万4年后要还44万

  经查,王某于2007年5月17日在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截至今年7月26日,他在银行透支178000余元,逾期1607天未还欠款,将近4年零5个月。被警方刑拘审后,王某还交代他还先后在工商、交通、招商、中信4家银行办理了另外4张信用卡,而且都有长时间逾期不还欠款的情况。

  通过五家银行提供的消费记录来看,截至2012年8月,王某分别拖欠民生银行17.8万元,中信银行13.2万元,工商银行6.1万元,招商银行5.3万元,交通银行1.8万元,共计44万余元。然而,在这44万元当中,王某实际刷卡消费和取现的部分只有11.5万元,其余的三十余万元都是4年逾期未还欠款而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

  银行解析即使只欠1元钱也要按全额计息

  在看守所里,王某觉得自己很冤枉,他认为银行信用卡透支收取的高额利息和滞纳金不合理,5张信用卡透支总额共11.5万,按照推销员当初介绍的年息万分之五计算,4年下来,自己顶多欠银行利息5000元。

  王某欠银行三十多万元利息和滞纳金是怎么算出来的呢?王某欠款最多的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业务人员解释,通常银行透支利息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为全额计息,一种为按未偿还部分计息。全额计息是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未能还清全部欠款,就要对全部消费金额进行计息,也就是从消费之日起到还清全款日为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循环利息。目前包括民生、中信等国内其他多数银行均采用全额计息。

  如持卡人9月1日刷卡消费了10000元,而这一个月只有这一笔消费。9月5日为账单日,9月25日最后还款日之前,持卡人全额还上10000元欠款,则不会产生利息。而如果持卡人25日到期未能全额还款,就算还了9999元,差1元未还,也要按10000元计息,从消费当天9月1日到还款日9月25日,共计24天,得出利息120元。而剩下的1元欠款也要计息,从9月25日开始到下月账单日10月5日,共计11天,得出利息0.0055元。最后循环利息相加,得出120.0055元。

  计息揭秘计算方法不同相差6800倍

  而按未偿还部分计息,同样是透支1万元,到期25日还清9999元,差1元未还。按照未偿还部分,也就是对1块钱计息,从消费当天9月1日到10月5日账单日为止,共计35天,利息共计0.0175元。

  由此可见,按照全额计息所得利息120.0055元与按照未偿还部分计息得到的0.0175元,两者相差6800倍。

  专家质疑日息万分之五高过贷款利率

  在现实生活中,欠款不可能每次都是整数。由于银行ATM机不能识别零钱,选择这种方式还款的用户还了整数,欠零头的现象就会比较普遍。如果采用全额计息,几块钱的欠款也会产生较高的利息后果。

  对此,法律专家认为,全额计息不符合消费者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基本法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消费者有义务就自己迟延还本付息的部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消费了5万元,还了49999元,只差1元没有及时还,那么银行追究我的违约责任,应当是基于一元钱,而不应当基于我整个的消费额度或者我的信用额度。因为还款的部分我是诚信的,没有给银行造成损失。”

  调查中,法律和金融专家普遍认为,信用卡按照未偿还部分计息比全额计息更为合理。不仅如此,对于日息万分之五的标准,专家也认为定得明显偏高了。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日息万分之五,也就是合月息是15%。,年息是18%,这比银行正常贷款利率高得多,是存款利率的6倍,贷款利率的近3倍。但是考虑到因为它是罚息,可以高一些,但我们觉得这个万分之五还是偏高一些。

  遭到诟病欠款未全部还清滞纳金超过本金

  除了利息之外,针对未按时还款银行会可能收取滞纳金,在王某涉嫌恶意透支一案中,他因逾期未还欠款而产生的滞纳金也远远超出了本金部分。其中,仅民生银行一家,从2007年办卡到王某2012年归案,共欠下本金3万余元,然而,5年间因逾期未还欠款而生成的滞纳金却高达11.5万元。

  调查中,记者发现,各家银行都为信用卡消费设定了一个最低还款额。到期还款日截止,持卡人没还够最低还款额时,银行除按照规定计收利息外,还要对最低还款额未还够部分按月收取5%的滞纳金费用。通常,不同银行对于最低还款额的计算方法各不相同,但大同小异。

  而滞纳金也是专家诟病的另一部分。扬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承堂表示:滞纳金是不断自我增值,所以我们在现实生活当中可以发现很多这种滞纳金,往往超过本金数倍。

  银行只定最低限滞纳金上不封顶

  记者发现,银行滞纳金收费标准只规定了最低限而不设最高限的做法,很多消费者都表示无法接受。记者查阅了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的信用卡服务收费标准,滞纳金这一项都设定了最低收费限额,却并未设定最高限。法律专家认为,滞纳金属于违约金的一种,有督促持卡人按时足额还款的作用。然而,如果收取的滞纳金超过本金,就明显违反了民法通则中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虽然滞纳金条款也写进了发卡行的发卡条约,作为一个合同条款,但是因为这是银行单方起草的,实际上消费者不可能就此与银行讨价还价,应当属于我们通常老百姓所说的霸王条款,也就是不公平的格式条款。

  专家认为,我国各家银行的信用卡罚息制定得相对偏高,而且全额罚息的规定也不尽合理,而信用卡利息和滞纳金大大超过本金的情况,也说明银行在信用卡未还款的惩处收费上有失公平。用户按时还款,遵守信用规则当然是必须的,没有按时还款支付利息或者滞纳金,这个制度本身也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处罚的金额超过了一定的限度,甚至将这样的措施当成银行增加收入的手段,那对于用户来说,银行反而成了不讲信用的一方,如何让信用卡收费更加合理,让信用卡更好地为用户服务,是各家银行和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他山之石美国罚息规定不能超过本金

  扬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承堂表示,其他国家收取违约金不是无限制的,收取违约金的次数和金额都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个金额非常小。据陈教授介绍,在美国,美联储规定发卡机构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收取超过25美元的滞纳罚款,在6个月内第二次缴纳的罚款不得超过35美元。重要的是,银行罚款不得超过持卡人拖欠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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