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形象亟待改善,推动保险公司增强服务意识势在必行,树立标杆成为一个重要环节。近日,北京保监局决定开展“优秀服务标兵”、“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旨在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
该评选由北京保监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和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配合北京保监局开展评比工作,参评对象限制在北京地区的有关保险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以及各保险公司、专业中介中与保险消费者联系密切的服务部门等,其中产、寿险优秀服务标兵各10名,产、寿险优质服务窗口各10个。
参评的各标兵应在公司相关岗位连续从业3年以上并获过相关奖励1次以上(含1次),参加评选“优质服务窗口”的服务部门或窗口单位,应开业营运3年以上并获过公司相关奖励1次以上(含1次),相关标兵或服务窗口应在消费者和公司中拥有良好的口碑等。
据了解,最终评选出的“标杆”要能代表保险行业形象,通过这些标杆的树立、宣传来带动行业增强服务意识,逐渐转变社会公众对行业的负面印象。
北京保监局相关人士表示,11月9日前,将公示服务标兵和服务窗口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面向全社会接受公开监督,一旦发现虚假申报等违规行为,即取消申报人或单位的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事实上,早在9月初,保监会就表示,将由所辖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开展评选行业“标杆”,要求各地评选出真正服务最优质、社会最认可、消费者最信服的典型。
“北京保险业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标准
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科学发展理念;
具有较强的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
具有服务公开承诺践诺和监督机制;
具有突出的服务业绩。
建立服务公开承诺践诺制度,设有服务热线或投诉电话,建立内外监督机制,方便消费者投诉与监督,自觉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维护保险行业形象,消费者满意率达95%以上,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整改及时。
“北京保险业优秀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
具有突出的服务业绩。
模范执行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在保险服务工作中业绩突出,服务质量高,工作零差错、服务零缺陷、消费者零投诉,能提升公司服务形象,能够发挥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公司和消费者中有良好声誉和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