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凭证式(三期)国债将于10月10日至19日发售,本期国债为三年期和五年期,全国发售额度为200亿元,年利率分别为4.76%和5.32%。投资人购买的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
本期国债向个人投资者发售,为记名国债,记名方式采用实名制,可以挂失,可以提前兑取和办理质押贷款,但不得更名,不可流通转让。
另外,自公告公布日至发行结束日,如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尚未发行的本期国债利率在利率调整日按三年期、五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调整的百分点作相应同向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