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政府兜底 鼓励银行贷款小微

2012-08-14 13:29     来源:重庆晨报     编辑:范乐

  三类企业可申请贷款,市财政每年掏2000万保险金,鼓励银行给中小微企贷款

  申请此类贷款的企业必须是在我市范围内经营期一年以上的小微企、农村种养殖大户、城乡创业者。

  通俗而言,这笔钱,就是一个政策性保险金。

  贷款执行的利率,最高只能在人民银行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

  今年起,市财政每年掏2000万元,专项用于“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这实质就是一项政策保险金,鼓励银行积极向中小微企业放贷,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度。”昨日,市财政局在发布《重庆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暂行办法》,市财政局金融处相关责任人接受了晨报记者采访。该人士说,“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这本身就是一个金融创新产品,在国际上也是比较先进的,重庆作为全国8个试点城市之一,目的就是要更深入推进试点,让中小微企得到实惠。

  还不起贷款财政来兜底

  按照这一措施,市财政每年将安排最高限额2000万元的专项资金,设立专户进行管理,用于“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通俗而言,这笔钱,就是一个政策性保险金。具体运作,就是中小微企业提出贷款申请,又没有可抵押品获得贷款。此时,保险公司与银行共同对申请方予以审查通过后,保险公司为其充当贷款担保角色,银行据此向申请方发放贷款。

  当出现贷款方还不起,即可通过风险补偿降低银行和担保保险公司损失。“实际上,这笔钱就是一笔贷款风险兜底资金。”市财政局金融处相关责任人说,风险补偿的对象,是指那些按有关规定,承办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银行和保险公司。

  贷款利率只能上浮30%

  有了这个政策,那些没得抵押品的中小微企,都可通过这个渠道获得贷款。《办法》对银行发放的贷款最高利率也做了限定,在一定程度上又帮中小微型企业节省了贷款成本。

  《办法》规定,贷款执行的利率,最高只能在人民银行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同时,给中小微型企业充当担保的保险公司,保险费率以保险公司在保险监管机关备案或批准的费率为基础,试点期间年费率合计不超过贷款本金的2.3%,不得向贷款人变相收取其他费用。如借款人提供担保,银行和保险公司可适当下浮贷款利率和保险费率。

  三类企业可申请贷款

  据介绍,试点初期主要针对小型微型企业开展业务。而申请此类贷款的企业必须是在我市范围内经营期一年以上的小微企、农村种养殖大户、城乡创业者等。另外,要对高新技术、新兴产业、文化创意、服务业等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行业和个人给予重点扶持。

  目前,承办此项业务的保险公司是人保财险,承办银行是工商银行。“现在,两家机构正在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将于近期启动业务,中小微企业可以向他们提出申请。”市财政局金融处相关责任人提醒。

  小型企业单户最高贷300万

  由于企业类型不同,中小微企获得贷款的最高限额也不相同。《办法》规定,小型企业单户累计贷款额不得超过300万元,微型企业、城乡创业者和农村种养殖大户单户累计不超过5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贷款资金用途也有限定。如,资金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的流动资金需求,借款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借资金流入房地产、证券、期货等市场,以及股本权益性投资及转借他人。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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