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有了“监管员” 将履行消费者保护职能

2012-06-07 10:38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范乐

  来自社会各界的25名人士今天被保监会聘任为社会监督员,对保险公司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实施监督。

  这25名社会监督员的监督对象是各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代理机构、各保险经纪机构、各保险公估机构以及保险行业的从业人员。监督的内容是,保险合同条款是否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保险公司是否按照规定披露与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的信息;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情况;保险纠纷调处是否规范、公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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