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准了信用卡套现的“商机”,俩舍友注册公司设置POS机,专门办理信用卡套现的“业务”,两年利用8台POS机套现交易达500余万元,两人共牟利10余万元。
一个月前,市南公安分局八大峡派出所民警得到线索,辖区内某建材公司可能涉嫌信用卡套现。民警调查发现,该公司的注册人姓刘,刘某和妻子暂住在啤酒城附近的一座居民楼里,每天不少人进进出出,公司每天的交易次数频繁,数额巨大,与实际经营状况并不符合。经调查掌握刘某涉嫌信用卡套现的证据后,25日,民警在刘某的住所将他抓获,查获了刘某放在家中的4台POS机,顺藤摸瓜抓获了刘某的同伙朱某。
“当时冲进刘某家抓捕时,刘某正在焚烧藏在家里的几台POS机。”办案民警告诉记者。27日,记者在八大峡派出所见到了嫌疑人刘某和朱某。朱某告诉记者,他以前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在一次租房子时认识了刘某,“当时我俩合租了一套房子,后来他提议利用POS机刷卡弄点钱花,我就同意跟他一起干。”朱某称。2010年,刘某分别以自己和妻子的名义注册了公司,设置了8台POS机,然后和朱某合作,开始利用信用卡套现。
办案民警介绍,刘某和朱某俩人找来一些无法直接从银行贷款的“客户”在公司的POS机上刷卡,将钱转到公司账户上,然后再将钱从银行取出来,收取1.5%到2%的手续费后将剩下的钱交给套现人。通过这样的方式,持卡人可用虚构交易拿到钱,而刘某和朱某则可从中获得手续费。
很快,一传十,十传百,刘某的公司“客户”越来越多,“从2010年至被查获前,刘某和朱某两人利用这8台POS机套现交易达500余万元,两人共牟利10余万元。”办案民警介绍。
目前,刘某和朱某已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