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人身险消费慎购投连险

2012-05-03 08:57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王伟

  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人身险消费提示公告,倡导按照自身需求购买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消费理念。公告内容包括请消费者客观分析保险需求、购买合适产品、合理开支保费以及慎重退保等内容。

  针对近年来人身险营销误导严重、“存单变保单”等问题,保监会在公告中明确指出:尽管部分寿险产品偏重投资功能,但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不宜将其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进行投资。

  针对目前保险消费者盲目投保等问题,公告提醒消费者应根据家庭情况和人生阶段,选购合适产品。首先考虑保障,然后是根据经济条件安排储蓄和投资理财规划。近年来热卖的投资连结保险只适合风险偏好较高的保险消费者进行长期储蓄所用,不宜作为短期交易的投资品进行购买。保费的支出应与自身经济条件相适应,一般在年收入的5%—15%之间为宜。

  人身险产品在签单后一般有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撤销保单,投保者可收回全部保费,在犹豫期后退保只能收回保单的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保监会建议投保者通过保单抵押贷款等方式缓解对资金的一时之需,避免退保产生不必要的损失。(记者曲哲涵)

延伸阅读

订阅新闻】 

更多专家专栏

更多金融动态

更多金融词典

    更多投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