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大地震”考验多方

2012-05-02 09:04     来源:国际金融报     编辑:王伟

  创业板泡沫的破灭,企业真实业绩的曝光,投资者无奈的割肉离场……一场因退市风波引发的创业板“大地震”已经袭来,企业家、投资者乃至管理层,都将面临最严峻的考验

  “创业者不在套现中疯狂,就在退市中阵亡。”在酝酿已久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出台之后,阳光正东战略咨询与金智资本联合创始人叶峰在新浪微博中道出了这番感叹,而这番话也的确很好地描绘了部分创业板企业家,在得知退市制度出台后“心乱如麻”的情形。

  谁将中创业板退市“第一枪”?在回答《国际金融报》记者提出的这一问题时,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陈超坚决地表示,“任何经营管理不善、丧失核心竞争力、会计财务造假的公司都可能成为退市的目标。”

  创业板泡沫的破灭,企业真实业绩的曝光,投资者无奈的割肉离场……一场因退市风波引发的创业板“大地震”已经袭来,企业家、投资者乃至管理层,都将面临最严峻的考验。

  15家企业拉“警报”

  5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将正式施行,这同样意味着,创业板退市制度也将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退市制度发布之后,资本市场首先便掀起了一场“海啸”。本周首个交易日,创业板出现逾5%的暴跌,其中,安诺其跌停,恒信移动跌9.78%,汤臣倍健跌9.72%,宝德股份跌9.21%。创业板的跌势蔓延至沪深主板市场,两市大盘双双收小阴线,上证综指未能守住2400点。次日,退市制度的余波仍让创业板跌势不止。

  究竟是哪些企业会面临被退市的尴尬?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截至4月26日,在306家已公布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中,89家企业出现业绩下滑,占比近30.0%,预计亏损的企业有15家,较去年同期5家上涨3倍,其中净利润预亏上千万的企业就有4家,业绩下滑及亏损趋势还将进一步延续。

  在这15家预亏的企业中,国联水产、海联讯、通源石油3家公司已连续两年第一季度亏损。其中,今年第一季度预亏比例最高的国联水产2011年第一季度亏损额就已达335.95万元,今年第一季度预计净利润亏损将升高至2300万元至2400万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584.53%至614.29%。

  虽然以往创业板存在企业季度亏损,但全年终能扭亏为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深交所4月19日披露的2011年报修正公告,当升科技未能幸免。根据公告,当升科技2011年营业总收入为6.68亿元,同比减少21.02%;净利润为-72.8万元,同比减少102.10%。这是自2009年创业板开启以来首次出现的亏损年报。随着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出台,业绩亏损的上市公司未来将面临退市风险。

  “创业板是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战略及支持处于高成长期的创业企业的重要平台。但由于上市审核、保荐与新股询价制度上的缺失,自2009年10月推出创业板以来,上市的公司数量增长很快,至2012年4月24日已有309家公司在创业板上市交易,8家已过会,还有大批企业排队等着上市。”陈超质疑称,“其中有多少是真正具有‘自主创新’、‘可持续性成长’的创业企业?”陈超认为,目前有“退市嫌疑”的正是上市前过度财务包装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薄弱造成会计财务造假的企业,缺乏可持续性的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机构散户均“中招”

  对于这场创业板大地震,资本市场中相对弱势的中小散户应该如何防范呢?昨日,申银万国上海延长路营业部内,股民们“各出奇招”。资深股民张先生表示,“创业板不是你玩就玩得起的,一定要有较高的风险意识,怕退市就不要买创业板股票了,惹不起就躲呗。”

  陈超也表示,“投资者对股票投资的选择应尽可能以具有投资价值的好公司为主,而非炒作题材的长期亏损的公司。”

  事实上,创业板的这场“大地震”,“震”到的不仅仅是中小散户,清科研究中心观测到,在此次报亏的15家创业板企业中,有10家均获得了来自VC/PE机构的投资。其中,仅同创伟业涉及的预亏企业就多达3家,分别是当升科技、国联水产和新大新材,但实际减持退出的仅有当升科技1个项目。除当升科技外,深创投投资的东方日升也在报亏之列,且深创投对2个项目均有减持退出。面临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创业板上市公司今年将遭遇更大挑战,机构投资回报缩水也已然成为定势。

  “如此一来,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标的时,可能会关注创业小企业的退市风险,谨慎选择高市盈率的新股,尤其会更加关注VC/PE的锁定期长短。”陈超指出。由于上市后VC/PE的退出锁定期通常较短,他们可能在上市公司退市前就已出售了所有的持股。陈超进一步解释称,“为保护信息相对不利的小投资者,对VC/PE持股的锁定期限应按其在上市前进入的时间长短,要求上市前1年才投的PE其部分持股的锁定期长达3年。”陈超建议。

  执行退市需“狠心”

  5月1日,是退市制度真正开始实施的日子,尽管按时间退算,第一家创业板退市企业,最早也要到2013年出现,但拥有“雪亮”眼睛的中小散户却有些怀疑。股民王女士的观点引起了部分“股友”的共鸣,“会不会到时候说要考虑散户的利益,所以不能退市?”还有部分个人投资者则认为,创业板公司涉嫌造假包装上市,投资者为此买单后,却眼睁睁看着对方退市而无法问责。

  “执法不严,钻法律漏洞,是最大的障碍。”陈超认为,证监会对游戏规则的制定与执行要公开、公正、与公平,鼓励好公司上市融资,同时要对管理不善,尤其是会计财务造假,过度包装,掏空资产的公司给予退市的惩处。对其高管与内部人包括董事是否有违法失职,未善尽其职责,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管。

  但创业板退市制度进入公众眼帘以来,部分内容仍饱受争议。“最难实施的两条退市标准就是:公司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本所三次公开谴责、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对创业板有很深研究的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张琦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上述两条可能在执行力度上会打折扣,“不过,将来会有措施配套这两条”。

  此外,还有专家认为,意见稿提出“不支持创业板公司借壳恢复上市”,“不支持”三个字从字面上看仍留有余地,应改为“不允许”。据报道,深交所曾表示将采纳这一意见,但实际上在“上市规则”中,这一条款并无改变痕迹。

  至于个人投资者风险的问题,张琦表示,目前已有“退市整理期”制度,而且,创业板公司退市后平移至代办股份转让,个人投资者仍可以在上面转让股份。“但这一系统交易量不会很大。”张琦补充说。

  陈超则建议,应该允许集体诉讼,对有重大违规、违法的公司与管理层以及未尽职责的董事会,投资者得以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对他们提出集体诉讼。对于这些内部知情人士在退市前的违法内幕交易行为更要严格惩处。(本报记者 赵怡雯 实习生 李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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