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注册门槛提高

2012-03-30 15:00     来源:福州晚报     编辑:范乐

  记者昨天从福建省经贸委获悉,近日我省出台了《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将初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时的注册资本下限,由有限责任公司的5000万元和股份有限公司的1亿元,一律调整为1亿元;上限由3亿元提高至5亿元。

  根据管理办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应由8名~50名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8名~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出资人在中国境内有自有固定住所;注册资本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足额缴纳,严禁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本。小额贷款公司暂不允许跨县(市、区)域经营和设立分公司。

  我省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合理的利率定价机制,严禁“坐地起价、哄抬利率”,或以收取手续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提高利率。对发放高利贷的将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严禁小额贷款公司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以借款名义进行内外部融资、账外经营等。

  另外,我省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中小微型企业、农户、个体工商户提供信贷服务。我省将支持和推荐运行情况良好、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成为村镇银行。在福州市将探索设立一家外商独资的小额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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