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部分市民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遭遇银行乱收费、拖延放款时间、捆绑销售理财产品”成为近期市民投诉热点。
马先生反映,他在办理房贷业务时,银行以“是否享受首套房利率8.5折”为由,要求客户交付近千元的咨融管理费。
“不交咨询费
不给8.5折优惠?”
去年10月份,市民马先生在胡台新城购买了一套65.57平方米、单价2000元/平的新房,由于手头紧张,他选择了银行贷款买房。交完首付4万多元,其余9万元在银行做了贷款,贷款期限为10年。
2010年11月份,他交齐了所有贷款材料,今年1月中旬,银行信贷人员告诉他,“银行准备提高首套房贷利率,如果想享受8.5折,需交纳720元‘咨融管理费’,否则有可能享受不到优惠,执行基准利率。”一听此言,马先生立刻乱了阵脚,担心得不到优惠的他,赶紧向银行交了720元的“管理费”。他说:“交费时,我看到有20多个和我一起贷款的人都交了这笔钱,贷款数额越高‘管理费’交的越多。”
昨日,马先生致电本报咨询:“银行所谓的‘咨融管理费’是否属于乱收费?这笔收费与首套房贷优惠挂钩吗?”
银行提供服务
费用可自愿交
针对马先生的情况,记者咨询了该银行个人信贷部相关负责人,她表示:“这笔费用是‘咨融顾问服务费’,收费后银行会提供给客户相应的服务。服务主要是银行为客户做贷款方案,以及相关业务调查;在客户的还款期,每月为其提供10天的还款宽限期,以免逾期还款造成信用污点;银行还会定期提供短信服务,告知客户还款情况等;客户以后再有贷款业务,可享受优惠。”
她还特意强调,该费用银行并未做硬性规定,而是自愿交付。出现这样的误会,很有可能是银行信贷人员没有清楚告知。
对于这笔费用是否与8.5折优惠挂钩?该负责人表示,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但在银行信贷额度有限的情况下,势必会“排队放款”。放款先后顺序可能会受到客户对银行的“贡献度”影响。
遇乱收费 可向银监局投诉
当记者把银行的解释回复给马先生后,他表示:“如果在贷款期10年内,银行能一直提供服务,这笔收费还是比较实惠的。我也算了一笔账,贷款9万元10年等额本息还款,利率8.5折比‘基准’共少还5384元,这与720元相比很划算。但我质疑银行在‘关键时刻’推出此服务,是否有‘打擦边球’乱收费之嫌?’
记者了解到,近期银监局已再三强调,银行应严格履行房贷合同,严厉查处银行个人按揭贷款业务中出现的捆绑销售、乱收费、虚假承诺等违规行为。马先生的经历是否属于乱收费范畴,记者咨询了辽宁省银监局相关人员。相关人士表示,这需要调查了解后才能有结论,如果市民以后在银行遇到相关情况,可拨打省银监局的信访电话进行投诉咨询。(本报记者 吕佳 实习生 张丽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