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昨日透露,根据日前公布的《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温州市已率先试点允许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但禁止涉足股市和房地产。
试点个人境外实业直投
温州日前发布了《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允许个人投资者境外直接投资,但年度总额不超过2亿美元,单次境外投资额不超过等值300万美元。多个投资者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投资总额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
同时,参与境外直接投资的个人主体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并取得因私护照;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拥有温州户籍。根据方案,个人境外投资项目需要经过温州市外经贸局审批。
禁止投资股市、房地产
此次公布的试点方案对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投资方式进行了限定。按照试点方案,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可以是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试点中对投资境外实体产业开了绿灯,但仍严禁涉足股市和房地产。
此外,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不准投资设立境外特殊目的的公司、涉及中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和货物,以及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
把个人对外投资合法化
温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局长苏向青此前向新华社记者介绍:以往温州个人投资往往需要“变身”,通过设立公司实现境外投资,而此次试点将个人境外投资规范化、透明化,不仅有利于民间资本合法流动,也便于加强对流动资本的管理。
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昨日向记者表示,“在温州,原来只能以企业的名义对外投资,投资路径相对狭窄,过去的大部分个人对外投资都采取了非正当途径,比如温州人过去会通过地下钱庄或境外亲朋好友在境外投资。现在把个人对外投资合法化了,相当于拓宽了温州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
“对房地产、股票市场的投资限制,是政府疏导民间资本时的一个导向措施,但资金一旦流出境外,如何能限制其投资领域,还需要更加具体的措施,至少在目前还难以规避。”周德文说。
【背景】
温州民间资本超6000亿
温州是我国民间资本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近来年,温州资本在市场上四处“点火”,所到之处无不引发争议。来自温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温州的民间流动资本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温州市政府此前曾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也被称为“18条”,来破解民间资本的引导难题。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昨日向本报表示,温州资本从制造业等实体领域发展,完成了初步的资本积累,这些民间资本进入投资领域,不仅在经济上加剧市场波动,也对温州造成了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将民间资本引导向境外实体经济领域,需要管理上的现代化及政府的疏导。”
温州市长赵一德日前曾表示,长期以来温州的民间资本始终在保与贬的交锋中发展。逐利性是资本的天性,温州人有天才的投资才能。但是几千亿的民间资本在银行体系之外,而且以短期套汇为主的投机行为,有很大风险。(记者 张羽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