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决定发行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五期)国债。本期国债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280亿元人民币,全部进行竞争性招标。
本期国债12月7日招标,12月8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2月12日发行结束。
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12月14日起上市交易。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其中试点商业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
本期国债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本期国债上市后,可以在各交易场所间相互转托管。通过试点商业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商业银行制订。
本期国债利息按年支付,每年12月8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4年12月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财政部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以及试点商业银行办理利息支付及到期偿还本金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