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敲定金融发展计划 40项目助推金融创新

2011-04-02 16:46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王思羽
  从昨天上午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获悉,为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按照“整体规划、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创立优势”的原则,本市研究确定了“十二五”时期,特别是今明两年金融改革创新和金融业发展计划。计划包括八个方面共计40项创新项目,涉及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环境等各个方面。

  建立传统金融机构体系 发展传统金融服务产业

  目标:丰富金融服务门类,形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

  措施:发起设立法人金融机构,战略重组、并购引进金融法人机构,发展综合经营金融机构,推动保险改革试验区建设。

  建立现代金融机构体系 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产业

  目标:紧密结合现代金融业发展趋势,紧紧围绕国际前沿和国内改革创新主题,不断加快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产业。

  措施:通过在服务外包等金融服务行业的改革创新,实现行业的产业化发展、规模化发展和持续性发展,逐步形成一批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的现代金融产业和行业领先的大企业、好企业。

  建立产业金融机构体系 发展产业金融服务产业

  目标:坚持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相结合,充分发挥金融手段支持产业发展。

  措施:发展科技金融、消费金融、农业金融、航运金融、产业金融和小企业融资,充分发挥金融在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

  建立私募基金机构体系 发展私募基金服务产业

  目标:全面发展私募基金产业,构建私募基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体系。

  措施: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物权投资基金、私募对冲基金、私募并购基金等业务,打造融洽会融资价值链。

  建立要素市场体系 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目标:以现货国际贸易和场外交易市场为主体,建立完善的交易所市场体系,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

  措施:支持现货要素市场综合性、专业化和集团化发展,发展排放权交易市场等,加快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

  搞好外汇改革试点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目标:争取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取得新进展,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措施:以经常项下可兑换便利化和资本项下逐步可兑换为目标,继续搞好外汇改革试点,采取多种创新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搞好金融服务区建设 建立集中集聚集约金融区

  目标:建设以传统金融、现代金融和交易所为主体的金融服务区,建成人才集中、机构集聚、资源集约的金融市场中心、创新中心、信息中心及配套服务中心。

  措施:建设功能完善的金融服务区,支持金融教育科研机构建设,建设与北方经济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相适应的仲裁中心城市,支持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发展,扩大金融开放交流合作。

  加强风险防范 提高质量效益

  目标:坚持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防范并举,通过在金融管理和服务方面的改革创新,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金融发展环境。

  措施: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和责任考核体系,加强政策制度创新,加强特定目的公司整合治理,加强金融法制建设。(记者 白俊峰 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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