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焦炭期货交易

2011-03-23 10:34     来源:中新网     编辑:程轶文

  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焦炭期货交易。大商所已经完成焦炭期货前期的合约设计和规则制定工作。

  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开展焦炭期货交易。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中国证监会将批准大商所挂牌焦炭期货合约。

  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焦炭生产和消费国,2009年产量达到3.55亿吨。 近年来,我国焦炭价格波动较大,市场风险较为显著。由于没有对应的期货交易,焦炭生产、贸易和消费企业都只能被动地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利于上下游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2009年钢材期货上市后,不少钢铁企业认识到期货交易在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方面的重要作用,希望推出焦炭期货,以满足企业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据悉,经过认真研究和深入调研,根据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期货合约设计的技术要求,大商所已经完成了焦炭期货前期的合约设计和规则制定工作,确定了现货市场规模大、市场化程度高、品质稳定、易于标准化和检验的冶金焦作为交易标的,拟定了较为严格的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论证了保证金、涨跌停板和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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