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13年后重返证交所债券市场

2010-10-28 09:37     来源:人民网     编辑:程轶文

  “当前人民币正处于国际化进程中,未来需要更多人民币产品,使得兑出国外的人民币有市场可以投资,所以此举也可能是为小QFII放行做准备。”

  时隔13年后,商业银行将重返交易所债券市场。10月27日,证监会、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意味着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上市银行试点在即

  《通知》指出,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应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规定业务范围内的债券现券交易。试点期间,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涉及的债券登记、托管及结算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依据现行规则办理。对于试点启动后新发行的债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双方关于跨市场债券品种的转托管业务协议,办理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债券跨市场双向转托管业务。

  事实上,当前商业银行返回交易所债市条件早已具备。1997年6月,为防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保障金融业的稳定运行,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相关部门决定停止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从事债券交易活动。而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重大措施的稳妥推进,市场规范水平不断提高,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稳步发展,市场基础设施与风险防控机制逐渐完善。《通知》的发布标志着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正式登陆仍需等待

  但在兴业银行固定收益分析师郭草敏看来,《通知》发布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他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进一步分析表示:“由于两个市场存在较大规模差距,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市场无疑是‘万吨轮开进小溪流’,没有足够的流动性来支撑。”

  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银行间债券市场累计发行债券28633.3亿元,同比增加13%,截至8月底,债券市场托管量为15.4万亿元,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量为14.9万亿元,占债券市场债券托管量的96.7%。

  “银行间债券市场单笔交易成交量就很大,总量更大。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是银行,商业银行有存贷比指标,大量放贷后银行必须大量吸收存款,而存款除一部分留作满足流动性需求外,大部分进入了银行间债券市场。而与之相比,交易所债券市场规模就很小了,该市场交易主体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个人也可进入证交所债市交易。”郭草敏指出。

延伸阅读

订阅新闻】 

更多专家专栏

更多金融动态

更多金融词典

    更多投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