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金融创新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2013-03-24 09:59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王伟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三农”、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金融支持。而《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也明确指出,着力促进金融创新,优化金融发展环境,解决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困难。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和组织体系,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创新,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这些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在数量和规模上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它们在扩大就业、增加社会收入和促进国际贸易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难问题却成了其进一步成长的瓶颈。据《2011中国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报告》显示,认为从银行贷款“非常难”或“比较难”的企业经营者占了48.4%,认为“有难度”的占了29.8%。可以说,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难融资问题已经到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阶段。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完善,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包括在证券市场相继开通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在各个商业银行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等,但尚未完全破解这一难题。这其中既有中小企业自身的问题,更有金融体制不完善的问题,特别是金融业粗放经营方式尚未根本转变。因此,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关键还在于金融创新。

  对金融业来说,每次跨越式发展都离不开金融创新。在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创新要以市场导向为主,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方向,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为根本目的,鼓励和加强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创新。同时努力调整金融监管职能,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金融创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金融政策的创新。金融政策的创新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制度保障。我们既要在借鉴国外金融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国情,制定适合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政策,还要在执行的过程中,深入了解中小企业的现实困境,探索解决其融资困难的方法,从而使新政策不断健全和完善。

  二是金融组织体系的创新。首先要充分调动现有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引导其建立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信贷部门;其次要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加大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服务的力度,支持其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最后要健全以政府为导向和以市场为导向的两种不同类型的金融中介机构,充分发挥担保公司、信用评估公司以及资产管理公司等第三方中介机构的服务作用。

  三是资本市场的创新。要构建完整的资本市场体系,建立以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等为主体的多层次股权投资结构,加大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场外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同时,还要积极鼓励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创新金融工具的使用,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功能。

  四是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是金融创新的具体表现形式。目前我国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不足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重要原因。针对中小企业融资,今后要努力探索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由政府、银行、企业、担保公司、中介机构以及社会各类投资者广泛参与的全方位、一体化融资模式创新;推进由多家中小企业联合申请、联合担保、责任共担的集合融资模式创新;探索由风险投资机构与商业银行相结合互动贷款模式等。

  在我们积极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外部环境时,中小企业也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增加获得融资的可能性,具体做法包括,明确企业产权关系,确保自身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信用水平;完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减少企业与外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等。另外,企业要想解决融资问题,还应着眼于市场需求,积极投入到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中去,不断提升产品创新能力,从而实现跨越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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