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丰慧:对影子银行监管不能留死角

2012-11-19 09:11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范乐

  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十八大记者招待会上说,最近国际上有些媒体对中国的影子银行议论得比较多。中国也像其他许多国家一样,会有影子银行,但是我们影子银行的性质和规模实际上要比本次金融危机中在发达国家中所暴露出来的影子银行的业务,从规模到问题来讲都要小得多。

  影子银行是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后所出现的一个重要金融学概念。它是通过银行贷款证券化进行信用无限扩张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的核心是把传统的银行信贷关系演变为隐藏在证券化中的信贷关系。这种信贷关系看上去像传统银行但仅是行使传统银行的功能而没有传统银行的组织机构,即类似一个“影子银行”体系存在。

  在中国影子银行没有一个完整、统一和准确的定义。一般表现为,银信合作理财、地下钱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民间金融、私募投资、对冲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不过,国外影子银行一般是金融创新的产物。这种创新往往针对的是金融的严格监管,目的在于逃避或者说规避监管,即:影子银行往往躲在金融监管之外,不受金融监管。

  我国影子银行的概念、范围都与美国为代表的国际影子银行定性有一定出入,最大的出入是在监管上。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十八大上回答记者关于影子银行问题时说,信托产品、理财产品,实际上都在银监会的监管范围之内。但是也确实存在游离于正规监管机构之外的影子银行,比如: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一部分民间发起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主要是没有纳入央行、银监会等正规金融监管职责之内,而是由地方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进行监管。而金融监管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让非专业的地方政府监管必然形同虚设、流于形式。这是近两年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高利贷、地下钱庄泛滥、风险凸显的根本原因。主要还是对影子银行监管存在死角。

  我国影子银行这几年得以迅猛发展,一定程度上是被过于死板的金融体系“逼迫”的。由于正规金融机构特别是正规银行体制机制存在严重问题和缺陷,使得整个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在银行贷款融资十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传统银行对有些服务是不太容易提供的,这就造就了其他多样化金融服务的产生。这几年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社会融资规模大幅度提高。

  我国今年前三个季度社会融资规模为11.73万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增加6.72万亿元,占社会总融资规模的57%,其他渠道融资高达5.01万亿元,占43%。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等融资比例都在增长。金融脱媒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影子银行业务在快速膨胀。如果监管跟不上,那么,影子银行不排除引发我国金融的系统性风险。

  因此,诸如小额贷款公司、高利贷、担保公司以及游离于监管、带有金融期货性质的各类交易所,一定要尽快纳入到正规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以内,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决不能留下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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