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中立:上证所修改交易规则为何深市震感更强烈

2012-08-01 09:49     来源:每经网     编辑:范乐

  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发布《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警示板在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完成后,计划于明年初实施。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的核心内容是将实施新的涨跌幅限制,被风险警示的股票每天只能涨1%,但最大跌幅仍然是5%。

  无疑,该新的交易规则意在限制投资者炒作垃圾股,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是退市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其积极意义应该得到肯定。从长远来看,退市制度的完善和风险警示板的推出,将有力地提升证券市场的投资价值。但从短期看,投资者必须面对风险的释放。从最近两天的市场反应看,交易规则的影响正在深化。即使深交所声明不会实施类似的规则,但深交所的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反应,也明显比上证所剧烈。

  首先,市场的反应是ST类的股票普遍跌停,7月30日和31日的市场反应均如此。其次是准ST类的股票出现恐慌性杀跌。其中不乏诸如中国远洋、鞍钢股份、中国西电这样的明星央企,甚至刚刚上市不久的中国水电也加入跌停的行列。

  最值得关注的是中小板和创业板的股票反应强烈。7月30日,上海综合指数跌了0.89%,而中小板指数跌了1.5%、创业板指数跌了2.1%;7月31日,上海综合指数只跌了0.3%,而中小板和创业板指数分别跌了1.07%和1.67%。连续两个交易日,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多只个股跌停。可见,深交所的中小板和创业板的股票跌幅明显比上证所的股票大。尽管深交所在7月30日明确表态,但情况并没有得到好转,有30多只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跌幅超过8%以上。

  自中小板和创业板创立以来,其走势明显强于上海的主板市场,背后的逻辑是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上市公司股本小,易于筹码的控制;另外,这些公司大都属于民营控股的公司,投资者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沟通比较方便(简单来说就是合谋的成本较低);最关键的是这些公司可以通过大比例送股或转赠股本的方式稀释股价。操纵股价者可以通过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充分沟通和协调,让上市公司不断出利好,把股价炒上去,再通过大比例送股的方式把股价降下来,吸引其他投资者跟风,以达到获利的目的。

  如今,上证所的新规在打击垃圾股的同时,也使得中小板和创业板的炒作逻辑难以持续。当垃圾股遭到连续抛售,则将使很多垃圾股的股价跌破1元面值。于是,维护股价将成为未来上市公司的重要工作,不敢再随意大比例稀释股本了。如果股本较小的公司不敢送股了,那么,这些公司也就失去了“投资”的价值。

  自A股市场创立以来,一直存在一种奇特的现象,即小股本的上市公司股票比大股本的公司股票存在明显溢价,股价高低与股本大小有高度的相关性,而股价与上市公司的业绩关系不大,原因就在于笔者的上述分析中。而成熟市场与我们的市场表现正好相反,蓝筹公司比小公司享有更高的溢价,因此,市场的资金向好公司集中,没有人对垃圾公司感兴趣,资本市场的确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功能。A股市场之所以表现反常,最关键的原因是退市机制没有发挥作用。

  一旦退市机制发挥作用,股价就会回到正常的轨道,蓝筹股比小公司应该享有更高的溢价,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享受高溢价的现象将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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