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在第一届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界大讲堂暨第七届中国消费金融论坛上表示,保护金融消费者,完善相关的制度建设和实践必不可少。
中新网7月2日电 (金融频道 孟欣)金融危机之后,金融消费者保护在全球范围内被提到空前高度,也成为各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方向。无论是信用卡盗刷事件、银行乱收费、还是投保人受不到理赔等事件,都充分暴露了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在第一届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界大讲堂暨第七届中国消费金融论坛上表示,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应该共同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完善相关的制度建设和实践必不可少。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消费金融越来越成为影响我国经济进一步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国家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部分。然而,我国广大民众的信用观念比较淡薄、金融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较差,金融素质水平明显落后于金融业的发展,国民金融知识依然匮乏,以致于金融违约现象和非理性投资行为频发。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国监管部门近日也频频发布有利于消费者的政策:
中国银监会融资担保部副主任文海兴在6月26日举行的通气会上表示,今年融资性担保机构地方监管部门将严把准入关,加强日常监管;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对融资性担保机构收取客户保证金的行为进行规范,积极稳妥开展风险排查工作。
央行26日发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收单机构应要求并督促特约商户基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背景受理银行卡,不得从事或协助从事银行卡套现。
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凌涛在“2012陆家嘴论坛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央行对于存款保险制度已经调研很久,尤其是金融危机以后,存款保险制度有必要建立和推出,从调研来看,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各种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并且参与的各有关部门也都基本达成共识。
监管部门一系列动作,为金融消费者增加了一层消费保护。一行三会也将各自增加相应部门,完善相关法规,加强宣传教育,金融产品的要求等都是金融业内关心的热点。
蔡鄂生副主席在此次论坛中指出,未来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应该从五个方面出发。一是加强保护金融消费者制度建设和法规建设;二是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体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的普及;四是加强监管机构、金融服务机构之间的沟通;五是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总裁缪建民在论坛中发表演讲表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极为重要,而这需要消费者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中新网金融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