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兴韵:温州金融改革深意

2012-04-17 13:23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编辑:范乐

  温州综合试验的意义在于并未延续民间金融的“非法”定性,而是将规范发展摆在了最显著的位置

  温州金融改革试验从3月28日获批后持续发酵。

  长久以来,民间融资头上一直高悬“非法集资”、“拢乱金融秩序”的利剑。由于正规金融体系垄断金融资源,对民营经济支持不足,部分民企不得不游走于灰色地带,融资成本畸高,制约了民营经济的规模经济效应,放慢了结构调整,最终降低了中国经济的总体效率。

  温州金改试验的意义,首先是将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摆在了最显著的位置,认可其为中国多元化金融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民间金融合法化后,建立民间金融的监测与统计体系、信用查询与风险防范平台也便顺利成章。以往被“非法”笼罩的民间金融,资金贷放者无法查询借款者资金的借贷与偿还活动,也便无从评估贷放风险。结果,那些拆东补西式的骗局有了更多的可乘之机。

  过去一年频发的“跑路”事件便根源于此。值得欣慰的是,去年10月以来,相关部门曾担心“跑路”引发局部更大的金融风险,所以因势利导建立了民间借贷的相关制度和技术支持,这一态度转变的意义,丝毫不亚于温州综改试验对金融改革全局的影响。

  其次,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将成为决策层越来越关注的重要课题。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建立多种所有制结构和多种经营形式的现代金融体系。此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陆续起步,但对民间资本的金融业准入仍限制重重,如村镇银行只能由原有金融机构主发起设立;只贷不存严重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的流动性,也制约了资金上的互通有无功能;在“多种所有制形式”探索方面,中国金融机构也进展缓慢。

  此次温州金改相关内容表明,村镇银行由原有金融机构垄断主发起设立的局面将被打破;小贷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可打破此前“只贷不存”的局限,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机构,既可吸收社会闲散资金,也可提供贷款服务。由于目前小贷公司主要参与者是民间富余资本,温州试点成功后,可能会有大批小贷公司转型,村镇或社区银行等将大量涌现,这将对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解决农村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其三,强化地方政府对地区金融稳定的职责。

  在金融服务供给方面,我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试图在幅员辽阔、地区禀赋和发展差异如此之大的国家里,建立一个大一统的金融服务供给与监管体系,其结果是金融供给在相当程度上与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脱节。同时,在金融监管与稳定方面,完全由中央政府承担相关职责,地方政府并无维护地区金融稳定的直接职责。一旦金融机构出了问题,全由中央政府做善后。如,由央行发挥最后贷款人职责,对问题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予以流动性援助,或直接剥离不良资产、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

  这导致在GDP为导向的政绩考核和升迁体系下,地方政府为了推动本地区经济增长而掠夺“公共”金融资源,问题不少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即为一例。

  也因之,此次温州金融改革强调,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处置金融风险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责任,以探索央地至少两级金融监管与稳定的新机制和体系。

  从已公开信息看,地方政府承担何种范围的金融稳定职责仍没有清晰界定。若在温州试验中,只是浙江省政府或温州市政府承担着诸如民间借贷、村镇银行、小贷公司之类局限于本地金融活动的稳定职责,那么,对于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源的公共问题仍无从化解。所以,如何建立更系统性的地方政府金融稳定职责,减少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活动的诱导、干预,尚需进一步讨论和探索。

  上述三方面的内在逻辑是,既然承认民间金融的合法性,就要让其具有一定的规模效应、更好地克服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各类风险,服务于实体经济;这也意味着,需为民间金融活动打开一扇组织化及规模化之门;并在其发挥诸多功能之时,重塑金融稳定体系和机制,防范和化解可能的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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