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不是条件成熟不成熟的问题,而是如何突破现有的利益与制度障碍的问题。因为,扭曲了基准利率的制度不仅会导致整个金融市场资源配置的严重无效率,也是一种为少数人利益服务的财富转移机制。而这种机制的利益关系的路径相依已成了推进利率市场改革的最大障碍。
无论是2011年我国金融市场形势的现实要求,还是上月初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所期许的主题,推进金融市场的利率市场化已成了国内金融体系改革至为关键的大问题。因为事情明摆着,利率是金融市场资金的价格,如果资金的价格始终无法能通过有效的市场机制来形成,无法让利率成为金融市场资源有效配置的基础,也就没有成熟的市场可言。可以说,近20年来,利率市场化一直为国内金融改革的核心。
事实上,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距目标仍然差距太远,甚至由于利率市场化改革滞后,价格机制的扭曲遂成了国内金融市场改革最大难点与重点。当前金融市场利率价格机制扭曲,不仅表现在金融资源无效配置,比如大量金融资源不是流入实体经济而是涌入高风险的各种投资市场,从而导致国内不少弱势行业及企业严重的金融挤出效应;而且导致了金融市场秩序越加难以确立,比如民间高利贷盛行、影子银行泛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过度扩张、商业银行的盈利高速增长、巨大潜在的金融风险的不断积累等等。谁都明白,全面推进中国金融市场的利率市场化已经迫在眉睫。
但要全面推进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梳理清楚下述问题,要想有重大突破是不可能的:为何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所面临的困难与障碍会越来越多?其所面临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最近几年国内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为何会出现停顿?是市场不成熟还是其他人为因素使然?如果是人为的因素使然,这些因素又是什么?通过什么样金融改革才可打破当前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僵局?如果是市场不成熟,那么现在需要通过什么样的金融改革来为利率市场化改革创造条件?
笔者且试着剖析一下。
利率市场化的核心或实质,就是金融机构能拥有对信用风险的自主定价权,而金融市场客户能对信用风险有自主选择权。利率就是银行对信用的风险定价。正因为金融机构或金融市场当事人能对信用风险自主定价,所以金融市场的当事人也就能把其信用风险定价成本与收益归结到自己身上,即市场风险自担的原则。但目前国内的信贷市场的现状是,不仅政府对市场具有绝对主导作用及市场信用由政府来隐性担保,而且政府对市场实行各种管制。在这种情况下,具有承担信用风险定价的主体根本无法形成,无论是对金融机构来说还是对客户来说,都是如此。这就是为何国内商业银行敢于对高风险客户贷款及高价进入住房市场,投机炒作者敢成为“房闹”的根本所在。换言之,只要政府对银行信贷市场信用隐性担保不改变,银行及客户进入市场不可能自主风险定价及自由选择,其行为永远会把决策行为收益归自己而让社会来承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