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适度提高对大型银行资本监管要求

2010-12-29 08:36     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张蕾

  据媒体28日报道,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表示,未来考虑到逆周期资本管理需要以及大型银行的系统重要性特征,有必要适度提高对大型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

  刘明康说,根据国际上新的监管动向,2010年年初提高了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标准,要求大型银行资本充足率要达到11.5%、中小银行要达到10%。这一标准并没有高于国际银行业和中国银行业的实际水平,而是不能后退的底线。即使在金融危机最严重的2008年,世界前50家大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仍在11.86%以上。况且危机后提高银行资本监管标准已成为国际共识,英国、新加坡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已将资本充足率标准提高至12%-16%。

  关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刘明康表示,总体来看,国际银行资本监管制度改革对国内银行的短期影响有限,但长期影响值得关注。之所以说短期影响有限,是因为中国银行业发展长期坚持“资本质量与资本数量并重”的资本监管原则,成功应对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凸显了国内商业银行坚守传统业务模式的价值。国内银行的定量影响测算结果表明,实施新的国际监管标准对国内银行影响很小,目前中国大型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和流动性指标都高于国际同业平均水平。

  但长期来看,按照新的国际监管标准,国内银行体系满足资本需求、增加流动性的压力将更大,筹集资金需统筹规划,并有可能会引起信贷总量的适度减少。作为维护中国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中坚力量,中国的商业银行必须保持长期安全稳健运营。为实现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双重目标,中国银行业须建立以资本管理为核心的风险约束长效机制。

  刘明康透露,目前,银监会正在研究对“大而不能倒”金融机构具体的监管方法。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大机构的事前约束,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既要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也要把握节奏和力度。坚决防止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架构和业务结构过分复杂,降低“大而不能倒”的道德风险。二是完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拨备覆盖率、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工具的运用机制,加强对大机构的监管力度和频度。三是继续执行严格的风险隔离与防火墙制度。四是“大而不能倒”的银行或银行集团都不同程度地设立了各类子机构,要完善监管方法,加强并表监管。五是加大监管力度,要在监管资源上充分加大对“大而不能倒”银行机构的倾斜,严守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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