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金融必须服务实体经济 强化影子银行监管

2012-11-21 13:27     来源:金融时报     编辑:范乐

  报道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今天在公开论坛上表示,本轮金融危机带来的重要启示之一就是金融必须始终地服务于实体经济。防范金融危机,不能仅仅靠市场调节、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治理,金融监管者必须承担更重要的责任,及时发现风险、识别风险、提示风险、控制风险、处置风险,确保金融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保证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日前,美国监管机构宣布将无限期推迟巴塞尔协议Ⅲ的生效日期,欧盟也存在很大可能将巴塞尔协议Ⅲ执行时间整体延后,中国巴塞尔协议Ⅲ执行时间是否也将延后?对此,王兆星回应称,中国的金融监管当局不会受个别国家推迟执行巴塞尔协议Ⅲ的影响,仍将坚定不移地实施新的资本监管标准。中国实施新资本监管标准,不仅仅是为了履行作为国际金融组织重要成员的责任,更重要的是,新资本监管标准充分考虑了中国国情,符合中国自身的利益。新资本监管标准是根据中国银行业的风险结构、业务结构、商业模式以及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要求而合理设计的符合国际资本标准要求的中国版监管标准。王兆星认为,实施新资本监管标准能够将提高资本要求与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有机地结合起来。新资本标准吸收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最佳实践和先进成果,通过实施新资本标准,可以推动我国商业银行充分学习、借鉴、吸收和把握最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进而提升中国银行业风险管理水平,提升国际竞争力。

  实施新资本标准将与支持中国实体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新资本标准在资本结构、资本水平,特别是有关风险系数的安排方面,充分考虑了中国银行业对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支持。新标准既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水平,提高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同时也不削弱和影响中国银行业对中国经济的支持。

  王兆星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界定、识别、规范、监管和风险的有效处置。近年来,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的金融性业务发展很快,他们既是金融创新的结果,有效补充了正规金融体系提供服务的不足,然而这些不受任何监管或很少受到监管的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快速发展,又带来了风险的严重积累,一旦失控也完全可能形成系统性风险,甚至会威胁到整个银行体系以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所以在进一步推动金融创新、不断改善金融服务的同时,国际社会也在寻求建立一个更有效的监管框架,确保这些所谓影子银行的金融活动得到有效监管,切实维护金融体系安全。

  王兆星强调,要对复杂的金融结构性产品、金融衍生性产品、金融证券化产品的风险结构、交易结构、清算机制以及流动性和资本要求进行系列改革,一方面包容创新以促进金融市场活跃、实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防止金融自我循环、自我膨胀,最后形成严重金融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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