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新三板”扩容的征求意见稿目前已上报国务院,最快“两会”后将正式公布。征求意见稿内容主要包括园区试点扩容、交易引入做市商制度和对合格个人投资者开放等三部分。业内人士预计,做市商制度引入将为相关券商带来近百亿的买卖价差收入,“新三板”扩容也将为相关券商带来丰厚的承销和直投利润。受此利好消息推动,昨日券商股全线大涨,明显跑赢大市。
44家主办券商有望率先受益
所谓做市商是指以自有资金为基础,不断向公众投资者连续发布某个证券的买入或卖出价,并随时准备以该价格向公众投资者买入或卖出某证券的特许经营商。做市商通过不断买卖来保证市场的流动性,并赚取买卖差价盈利。做市商制度最早由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1971年创立,经过近40年的发展,已成为全球创业板市场的主流交易制度。
“做市商制度的引入主要是为了保障‘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更好地发掘创新类企业的价值,”一位业内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中关村园区在试点期间,由于采用交易成本过高、效率过低的柜台交易方式,导致交易清淡、流动性严重不足,交易价格无法反映企业内在价值,一直是个缺憾。“新三板”在全国高新园区全面扩容之后,采用以做市商制度为核心的交易制度是理性选择。
“新三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后,每家挂牌公司可以选定两家以上有做市资格的主办券商担任做市商,做市商将向市场提供双向报价,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是否与做市商成交,投资者委托不直接配对成交,报价最小单位也将被拆分为1000股/手。截至目前,共有申银万国、西部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金元证券、安信证券等44家券商获得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
与做市商制度相伴有望同步引入的是合格自然人准入机制,届时,符合条件的普通投资者有望参与“新三板”交易,交易门槛有望降低至1万股每手。
三大收入扩大券商盈利空间
“新三板业务将成为券商未来两年盈利的一大重要亮点,”一家券商的投行负责人透露,券商不仅可以享受做市商的买卖价差收入,还可以从承销费用和直投收入两方面收获丰厚利润。
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不同,“新三板”实行备案制,科技创新类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不需要由证监会审核,只需要由主办券商将挂牌文件交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由主办券商承担推荐挂牌备案的全部责任并对挂牌企业进行终身督导。在转创业板或中小板上市前,挂牌企业只能在主办券商的帮助下通过定向增资的方式融资。
截至2010年末,“新三板”市场已经有78家挂牌公司,总股本逾26亿股,共有15家公司累计完成16次定向增资,募集资金逾7亿元,平均市盈率接近20倍。前述负责人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新三板”扩容后,挂牌企业数量将大大增加,一年新增挂牌企业200-300家不成问题,他们将为主办券商带来持续的承销收入,也将为券商的直投部门提供丰富的直投资源。
“‘新三板’的股份转让、定向增发、企业收购将给券商提供巨大的盈利空间,我们的初步测算显示,仅做市商制度就能为券商行业带来100亿左右的价差收入,”招商证券券商行业分析师罗毅十分看好“新三板”扩容给券商股带来的投资机会,他认为,随着“新三板”业务和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的逐渐松绑,饱受“佣金战”拖累的券商板块投资价值已经显现,今年有望跑赢大市。(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