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接交流会现场
2005年7月,经国台办、商务部、农业部批准,福建全省设立了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迄今为全国最大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并率先建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率先开展两岸农业技术合作、率先创建台湾农民创业园、率先建设台湾农产品集散基地、率先零关税进口台湾农产品、率先举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交流大型展会、率先出台大陆第一个关于两岸农业合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率先开展台湾在闽居民职称评定工作、率先聘请台湾专才参与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率先入台开展两岸乡镇交流活动等。一系列先行先试举措也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培育了主导产业;推动了农业技术进步,带来了观念更新;推动了闽台农产品贸易,带动了产品出口;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了农民收入;推动了两岸人民交流,促进了两岸一家亲。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批办台资农业项目2490个,合同利用台资34.1亿美元,农业利用台资居大陆首位。台湾农民创业园园区规划面积266万亩,有518家台资农业企业、1300多人台商入园创业,引进台资9.2亿美元,2013年涉台农业产值达70亿元,涉及花卉、果蔬、茶叶、苗木、渔业和农产品加工及休闲农业等产业。此外,在我省各地还建设了一批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物医药等台湾农业良种与技术推广示范基地,每年推广面积100万亩以上。
而在乡镇交流方面,自2010年以来,我省每年都以不同的形式举办两岸特色乡镇对口交流活动,增进了基层民众亲情与感情交流,推进了农业产业对接与合作,促成了合作项目的生成与落地,共享了农业产业发展经验与成果,出台了惠台惠农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