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决定进一步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和在大陆居留、生活提供便利。
一是自2012年6月20日起,台湾居民抵达广西南宁、江苏无锡机场口岸,可向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入境证件、签注;待相关准备工作就绪后,吉林长春机场口岸台湾居民签注工作将于年内适时实施。届时,机场口岸台湾居民办理入境证件、签注点由目前的28个增至31个。
二是自2012年7月25日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的有效期限将由1年延长至2年。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还将为台湾居民免费提供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加注服务。
——国家质检总局决定:符合要求的台湾大米可以输往大陆,同时启动台湾方面提出的其他食品、农产品输往大陆的相关准入程序。
——为继续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大陆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将在未来3到4年内对台资企业再提供6000亿人民币的贷款额度。
——教育部决定:台湾居民可以在大陆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证。在大陆高校工作的台胞,凡已办理居住证明的,可申请认定大陆高校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条件和程序与大陆申请人相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福建省将于今年共同设立和启动“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该基金计划每年投入3000万元人民币。凡是有台湾科研人员参与,与海峡两岸科技进步、社会福祉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均可申请。
——国台办为支持两岸民间交流,将在原有11个海峡两岸交流基地的基础上,再增设6个基地,以为两岸民众创造更多回顾历史、品味文化和畅叙亲情的机会。
这6个新增基地是:福建永定客家文化园、山西运城解州关帝庙、河南固始根亲博物馆、四川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安徽合肥刘铭传故居、浙江象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