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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论坛主题歌曲征集公告

时间:2023年04月18日 09:47:00来源:海峡论坛组委会

  “扩大民间交流,深化融合发展”海峡论坛是专为两岸基层民众创设的两岸交流活动,自2009年初创至今,一年一会,从未间断,已连续举办了十四届,今年将迎来第十五届海峡论坛。

  十五年来,海峡论坛始终秉持“两岸一家亲”的理念,邀请两岸同胞齐聚一堂,共叙亲情乡谊,共话民生福祉,共扬中华文化,在两岸同胞之间架起了“连心桥”。

  十五年来,海峡论坛始终坚持“民间性、草根性、广泛性”的鲜明特色,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交流内涵,成为两岸合作参与机构最多、活动规模最大、涉及范围最广、民间色彩最浓的嘉年华。

  十五年来,海峡论坛始终坚持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为两岸基层民众搭建了交流合作的平台、实现梦想的舞台,催生了一系列推动两岸交流合作、融合发展的政策举措,在两岸同胞之间铺就了“惠民路”。

  十五载春华秋实、硕果累累;十五载携手同心、温暖前行。海峡论坛上交融的两岸乡情、亲情、友情,始终温暖着两岸同胞的心,成为维系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纽带。值此第十五届海峡论坛举办之际,即日起海峡论坛主题歌曲征集活动正式启动,以歌为媒、情动海峡。

  一、征集对象和方式

  通过公开征集和特约创作两种方式,面向两岸广大专业、业余词曲作者。

  二、征集时间安排

  ---启动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4月18日8时

  ---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5月18日23时

  三、作品要求

  1、创作内容:围绕“扩大民间交流,深化融合发展”的主题,传递“两岸一家亲”的理念,表达“两岸同胞血脉相连、血浓于水”的深厚情谊,唱出两岸同胞交流融合、携手同心向未来的美好心声,借由两岸共同传承的优秀传统文化,探寻同宗同源的文化根基,唤起两岸同胞情感共鸣,促进心灵契合。

  2、演唱形式:形式不限,独唱、重唱、合唱歌曲等均可。歌曲时长不超过5分钟。

  3、整体表达:作品旋律优美、歌词健康、易于传唱流行,情感表达丰富,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

  4、应征作品必须为本次原创,应征人承诺并保证:

  参加海峡论坛主题歌曲征集活动的应征人为应征作品的全部权利人;

  应征作品(包括应征作品整体、任何组成部分,下同)著作权等各项权利完整且不存在侵害第三方权益的任何瑕疵;

  应征作品截至应征人提交至官方接收之时从未以任何形式进行发表;

  应征人没有且不会自行或授权海峡论坛组委会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在主题歌曲征集活动入选作品公布前发表和/或使用应征作品。

  四、应征方案和递交渠道

  1、完整的应征作品方案应包含以下文件(如有内容缺失将导致应征作品无效):

  (1)《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签署后扫描成电子版形式,个人应征人须提交)

  (2)《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签署后扫描成电子版形式,法人/其他组织应征人须提交)

  (3)《应征人填写表格》原件(全部应征人均须提交)

  (4)应征人身份证明文件(A4纸复印扫描件,全部应征人均须提交)。大陆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团体应征有法定代理人的,应同时提交法定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要求同前);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征人,提交应征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应征作品的录音小样MP3(全部应征人均须提交)

  (6)完整歌词和歌谱(全部应征人均须提交)

  (7)应征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应征人自主选择提交)

  相关附件请至海峡论坛官网http://www.taiwan.cn/hxlt/,点击“海峡论坛主题歌曲征集”专栏下载。应征人不得更改附件中表格、承诺函、授权书等文件的相关文字。

  2、应征人通过海峡论坛组委会指定邮箱(971848562@qq.com)线上提交完整应征作品方案,联系人:林芷如15305040633。应征人或应征团体应提交上述罗列的全部文件电子版。

  3、应征人提交应征方案后,不得撤回。

  4、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方案数量不限。

  5、应征方案的语言必须采用中文。

  五、评选及奖励

  征集时间截止后,海峡论坛组委会办公室将成立作品评审委员会,对符合要求的应征方案进行初评、复评、终评三轮评选。

  ---初评:产生10首优秀歌曲,在组委会官网进行展播;

  ---复评:选出5首入围歌曲,每首入围歌曲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相关证书;

  ---终评:在5首入围歌曲中最终评选出1首优秀歌曲为海峡论坛主题歌曲,奖金为税前人民币捌万元整。主题歌曲将在第十五届海峡论坛论坛大会上唱响,后续将摄制主题歌曲MV,向全网推送。

  被评选为主题歌曲的作品,应征人应及时签署由海峡论坛组委会提供的相关文件,将应征作品著作权及相关权利无偿转让给海峡论坛组委会,并在获选后一周内提供wav(16bit,44.1KHz)格式的伴奏带;应征人同意,若其未能按时签署的,海峡论坛组委会有权在该应征人已经提交的应征方案的基础上,无偿继续使用、传播、改编、汇编或演绎该应征方案进行下一步工作。

  六、其它事项

  本次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均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海峡论坛组委会办公室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应征人可通过海峡论坛官网(http://www.taiwan.cn/hxlt/ )了解、关注海峡论坛主题歌曲征集、评选相关信息和最新动态。

  海峡论坛期待并欢迎全球音乐人和各界热心人士,为海峡论坛主题歌曲作品征集活动贡献才华、智慧和力量,共同创作出广为传唱、声入人心、情动海峡的优秀作品。

  相关附件:

  《海峡论坛主题歌曲征集公告》

  《主题歌曲附件1.承诺函》

  《主题歌曲附件2.授权书》

  《主题歌曲附件3.应征表格》

【编辑 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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