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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台湾渔船工作问答

时间:2010-05-17 13:35   来源:商务部网站

  一、我想赴台湾渔船工作,如何选择正规渠道?

 

    目前,经大陆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开展对台近海渔船船员劳务合作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以下简称经营公司)共7家,开展对台远洋渔船船员劳务合作的经营公司共11家。具体如下:

 

所属省份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业务范围

浙江省

温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0577-88320749

近海/远洋

舟山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0580-2033200

近海/远洋

福建省

中国福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0591-87661269

近海/远洋

泉州中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0595-22162231

近海/远洋

漳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0596-2619105

近海/远洋

霞浦县同兴贸易公司

0593-8660112

近海/远洋

福建莆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0594-2688795

近海/远洋

河南省

中国河南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0371-66399588

远洋

河南金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0371-63977013

远洋

四川省

四川省外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028-86522135

远洋

四川省远洋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

028-87578844

远洋

 

  根据相关政策,大陆经营公司只能在所在省招收赴台渔船船员。如果您想了解上述经营公司的具体情况,可以通过浙江、福建、四川和河南省商务主管部门了解。

  浙江省商务厅联系电话:0571-87059283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联系电话:0591-87270223

  四川省商务厅联系电话:028-83220647

  河南省商务厅联系电话:0371-63576305

  二、我想赴台船工作,需要满足那些资质条件?

  首先,必须取得作为渔船船员的资质证明,即《渔业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此外,还必须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赴台船工作。

  三、赴台船工作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首先,必须办理《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经营公司应协助办理。办理《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时,必须提供《渔业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合格证》和《出海渔民证》。

  此外,还必须与经营公司签订外派劳务合同,与台湾船主签订《劳务合同》,以保护船员合法权益。合同要件包括:船主名称、船员姓名及其住址、服务船舶名称、作业渔场区域、船员的职务及合同(契约)期限;船员工资、人身意外及医疗保险、交通费和支付方式;船员劳动保护、在暂置场所休息和避险的权利、食宿、福利;船员遵守事项;船主提供福利;纠纷调处及违反合同(契约)处理;其他经双方议定事项。 

  四、在台船工作,船员享受哪些基本权益? 

  根据《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船员享有以下基本权益:

  (一)受签订合同(契约)议定的工资保护;

  (二)同船同职务船员在船上享有相同福利及劳动保护;

  (三)在指定场所休息、整补或回港避险;

  (四)人身意外及医疗保险;

  (五)往返交通费;

  (六)船主应履行合同(契约)的义务。

  五、在台船工作,船员需履行哪些基本义务?

  根据《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船员需履行以下义务:

  (一)船员体检及技能培训应符合规定;

  (二)船员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三)船员应接受船主、船长合理的指挥监督;

  (四)船员应履行合同(契约)的义务。

  六、   赴台船工作,船员需要交纳那些费用? 

  赴台船前,船员需要支付并不再退还的费用有:

  (一)体检费:费用按照医院实际收取支付。

  (二)外派劳务培训费:按实际收取支付。

  (三)《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按实际收取支付。

  (四)服务费:服务费是经营公司为船员赴台船务工提供组织和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服务费不能超过船员在台船工组期间得到所有合同工资的12.5%。具体交费多少,要根据合同认真计算。

  请注意,交纳各种费用时,一定要索取收据,并保存好,作为一旦发生劳务纠纷解决和处理问题的依据。

  七、赴台船工作要交纳履约保证金吗?

  不用交纳任何形式的履约保证金,但经营公司可以要求船员投保履约保证保险。  

  八、我在台湾渔船工作,发生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该怎么处理?

  要认真履行《外派劳务合同》和《劳务合同》。船员如果与船主发生劳务纠纷,首先要根据《劳务合同》与船主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可向船员派出公司寻求帮助。重大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可向海峡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协调委员会投诉中心反映,投诉电话是010-84242557/84242447。

  如果船员与派出公司发生纠纷,首先要根据《外派劳务合同》与派出公司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可向公司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反映问题,也可以向海峡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协调委员会投诉中心反映。

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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