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家台企的货物交由托货运公司运送后,却被转包给另一家运输公司承运。承运方因人为过失,在运送途中损坏了台企的部分货物。“两家运输公司都在相互推卸责任。我只认定与我签合同的货运公司,可是对方却说,东西是承运方损坏的,应该找承运方。”最近,台商伍先生托记者询问法律专家:他到底该向谁索赔呢?
伍先生是台南人,他的公司主要是做系统工程和软件维护,经常需要从广东采购精密配件运到厦门。2008年9月,伍先生到广东采购了一批货物,委托当地一家叫“大顺”的货运公司,将货物运到厦门。双方签订了运输合同后,伍先生先返回厦门。按照约定,在他回厦门两天内,就可以收到货物了。
伍先生给大顺货运打了个电话,确认收货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可是,半天时间不到,伍先生就接到大顺货运回话说,货车在半路上出事故了。他担心货物安全,便驾车赶往事故现场。
在事故现场,伍先生看到了侧翻在路旁的一辆货车,车上所载货物是他的,但这部货车却标着“胜利货运”字样。这时他才知道,大顺货运公司将货物转包给胜利货运了。这一起事故是胜利货运的送货司机小张酒后驾车造成的。伍先生现场清点,发现货品损坏了不少。事后,经统计,损坏货物的价值约3万元人民币。
伍先生与大顺货运联系,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一开始,大顺货运负责人还向他道歉,表示研究后会给伍先生一个答复,随后,迟迟没有下文。伍先生耐不住性子,连续挂电话要求大顺货运赔偿。大顺货运称,要等胜利货运赔偿大顺货运以后,大顺货运才能赔偿伍先生。到了后来,大顺货运负责人竟然不耐烦地说:“货物是胜利货运损坏的,你要追究就去找胜利货运!”伍先生心想,只要获得损失赔偿也就算了,便忍住满心不快,找到胜利货运,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
胜利货运负责人却表示,他们只是代大顺货运履行合同而已,出了问题是伍先生与大顺货运之间的事情,与他们无关,还亮出先前与大顺货运的约定:“途中货物发生任何损失,胜利货运都无须负责。”伍先生这下犯难了,直觉告诉他:应该向大顺货运索赔,但胜利货运也负有一定责任。“到底该找哪一家货运公司索赔呢?”
(文中人物、公司采用化名)
>律师意见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厦门分所陈华河:
在伍先生和大顺货运公司的运输合同关系中,大顺货运公司作为承运人,负有将货物及时、安全地运送至伍先生所在地的义务。而大顺货运公司将自己的运送义务交由胜利货运公司履行,这并不违反法律及当事人的约定,胜利货运公司没有及时、安全地将货物运送达,造成了货物损失。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21条的规定,大顺货运公司应就胜利货运公司的履行行为向伍先生承担违约责任。伍先生可以要求大顺货运公司赔偿其货物损失。
同时,小张作为胜利货运公司职员,受胜利货运公司的指派开车运送货物,其行为构成职务行为,由此所产生的后果应当由胜利货运公司承担。由于张某醉酒开车,对货物的损失发生有过错,应当赔偿货物所有人(伍先生)的损失,即伍先生可以向胜利货运公司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胜利货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为此,伍先生既可以以运输合同关系起诉大顺货运公司,要求大顺货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货物损失;也可以向胜利货运公司提起侵权之诉,要胜利货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但是,伍先生不能同时向两公司主张权利,否则将会导致不当得利的产生。商报记者 | 陈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