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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大陆本科生和研究生考试报名?

时间:2006-09-25 16:07   来源:
 

心桥编辑:

  您好!

  我是台湾人,现有一问题请教:现在有好多的台湾学生到大陆深造,我有两个孩子,也希望送他们到大陆高校学习,但不知如何在大陆报名考试,麻烦您了!谢谢!


网友宋先生:

  您好!

  非常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

  诚如您所言,目前的确有较多的台湾学子在大陆高校深造,并且大陆政府也极力支持。并就该问题有关政府部门出台了相关的条例办法,规范大陆高校对台招生工作!就您的问题我们也查阅了相关招生简章,得知:
 
  本科生一般每年4月报名,6月中旬考试,7月上旬录取,9月初开学。具体可向6个报考点联系咨询。即:广州联合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和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高校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华教育会。各报名点均备有《考试大纲》,考生可以索取。不便径往报名者,可以通讯报名。但考试必须亲自前往。

  研究生的报考,一般在每年12月份报名。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在4月10日前后,复试在5月20日前后。有四个报考点: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北京理工大学,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澳门基金会。初试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决定。

  艺术体育类考生的报名办法同上,但考试科目,除共同的文化课外,还加试相应的专业课,由学校决定安排。

  有关报考的具体事项,每年教育部都发招生简章,可向报考点索取,或通过其它途径获得。

  祝一切顺利!

                                心桥编辑

                              2005年1月19日

 

附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


一、报名

  1.条件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品行端正,无犯罪历史纪录,身体健康,包括由内地(国内)移居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的人士。

    招生院校对学生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请参照招生专业目录。

  2.时间

    三月二十四日至四月十七日(澳门地区报名时间由澳门中华教育会定)

  3.地点及手续

    联合招生办公室

      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26,38627820

    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政编码:350003
      电话:(0591)7843064

    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厦门市励志路5号,邮政编码:361003
      电话:(0592)2135653

    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政编码:200234
      电话:(021)64513403,64511200转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2114253,62121932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九龙新蒲岗爵禄街十七号,电话:23280061

    香港中国旅行社及各分社:
      湾仔分社:香港轩尼诗道138号修顿中心地下 电话:28323888

      北角分社:香港渣华道196-202号嘉富大厦地下 电话:25650370

      香港仔分社:香港仔大道223-227号利群商场地下4号 电话:28732213

      筲箕湾分社:筲箕湾南康街18号康华大厦地下 电话:28854728

      旺角分社:九龙旺角洗衣街62-72号 电话:27895888

      观塘分社:观塘牛头角道300-302号裕民中心商场地下 电话:23438243

      荃湾分社:荃湾青山道189号地下 电话:24991433

      大围分社:沙田大围村南道77-81号 电话:26917261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41号 电话:24755367

      土瓜湾分社:九龙马头围道426-430号 电话:27132021

      屯门分社:新界屯门青山公路168地段 电话:26188188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28936355

    澳门中华教育会:
      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
      电话:333611

    澳门中国旅行社:
      澳门新口岸长崎街新华大厦10楼
      电话:7998800

    各报名站备有《考试大纲》,考生可径往索购。在国外的华侨考生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经使领馆推荐报名。

    报名时,考生须缴本人学历证明、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副本(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报到时补缴最后一学年的成绩单)、居住所在地身份证明(交副本)及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两张,并缴付约合港币伍佰伍拾元的通用外汇作为报名考试费。

    不便径往报名站者,可用通讯形式报名,将有关证明及报名考试费(另加邮资、代办费港币五十元)经寄拟前往考试的报名站,报名站会将有关表格寄上,考生应于四月十七日前将填就的表格寄回报名站。

    报名后未参加考试者,恕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二、填报志愿

  1.考生可填报四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填报四个系科或专业志愿。

  2.报考内地联合招生院校的考生,亦可填报华侨大学和暨南大学各系科或专业志愿。

  3.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填报二所预科学校。

  三、考试

  1.科目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历史、地理、英语

    理工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

    医药学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

    理工类各专业和医药学类各专业可以兼报,但需参加医药类科目考试。

    各科满分均为一百分,各类别满分以该类别考试科目成绩之和计算,即文史、理工类满分为500分,医药类满分为600分。

    以《考试大纲》为命题依据。

  2.时间

    六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六月二十五日 (星期六) 9:00-11:30 中文  13:30-15:30 物理、历史

  六月二十六日 (星期日) 9:00-11:00 英语  13:30-15:30 化学、地理

  六月二十七日 (星期一) 9:00-11:00 数学  13:30-15:30 生物

  3.地点

    广州        由联合招生办公室安排;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厦门        由厦门市招生办公室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安排;

    澳门        由澳门中华教育会安排。

  4.考试规则由各考点向考生公布。

  四、录取

    七月上旬开始录取工作。招生院校在录取线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各校的不同要求,择优录取新生。

    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可到有关学校读预科或进行高考补习。

    被录取就读预科的学生经过一年学习并经学校考试合格后可进入高等学校进行本科学习。

  五、入学与身体检查

    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学生在校期间,按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并可免修政治理论课。

  六、其它

    学生上学原则上都要缴纳学费和杂费,入学后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每一学年缴纳学费和杂费共计1000-1500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住宿费按各校规定收取。

    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台湾省新生还需办妥途经香港返回台湾的香港再入境手续。或提供学业结束后能及时离开大陆返台湾的保证书。

    报考艺术、体育院校的考生,需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由艺术、体育院校确定,考生本人要及早直接与要报考的院校联系。

    凡符合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欲报考《专业简介》所登高校之外的祖国大陆(内地)其他高等学校者,可参加本次考试。各报名站负责办理报名手续。考生的考试成绩及有关资料,由联合招生办公室负责转到报考学校,由学校根据其培养要求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可在国际互联网上查询成绩、录取情况以及招生学校的情况,联合招生办公室的网址是:www.ecogd.edu.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

  清华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暨南大学  中山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  汕头大学  华侨大学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中医学院  福建医科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湖南中医学院  青岛大学医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中医学院  武汉大学  江西中医学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  浙江中医学院  广西大学  山东中医药大学  集美大学  苏州大学  扬州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成都中医药大学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单

  复旦大学附属中学  浙江大学附属中学  南京师范大学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  中山大学  厦门大学附属中学  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重庆大学  武汉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附二  “2004年内地(祖国大陆)高等学校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研究生简章”


    一、报名

    (一)资格

    1.应是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3.教育部为香港、澳门、台湾人士设立的全日制奖学金研究生:

    获教育部奖学金的研究生除免交学费外,另发给奖学金:博士生每人每月750元人民币,硕士生每人每月650元人民币。

    (三)报名时间

    200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453458,图文传真:(010)68912285

    2.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话:(00853)3969322图文传真:(00853)32234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为500港元。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迅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或E-Mail地址。

    报考艺术类学校的考生按所报考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到学校报名(或函报)并到校参加考试。

    (六)填报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

    2.报考教育部为香港、澳门、台湾人士设立奖学金的研究生,还可兼报公费全日制或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教育部在下列学校为香港、澳门、台湾人士设立研究生奖学金: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的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其中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的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管理(满分值为1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初试合格者,复试与否及复试内容、方式由招生院校确定。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04年4月24日至25日。

    (三)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由招生院校确定。

    时间:2004年6月5日之前。

    三、录取

    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录取学校函寄考生本人。获教育部奖学金的通知书也由录取学校寄发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录取学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半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编辑: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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