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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大陆配偶在台受到家庭暴力该如何寻求救助?

时间:2006-09-25 16:06   来源:
 

心桥编辑:

  您好!

  我已经和台籍丈夫结婚三年,一直住在高雄。但是近一年多来,他常常无缘无故打我,我的生活越来越痛苦。身边的朋友都跟我说,台湾是很大男人主义盛行的地方,南部更是这样的,即使找警察,他们都会以 " 清官难断家务事" 来推托。这种日子我不想再过下去了,我想要和我的孩子另外生活,我自己赚钱抚养他,这是可以的吗?我该怎么办?请你帮帮我!

  谢谢!

网友范雅丽女士:

  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

  据我们了解,外籍新娘赴台,不但要努力去适应忍受新环境,同时也有部分外籍新娘受到不良待遇。针对这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日前,“陆委会”指出,如果大陆配偶受到家庭暴力或性侵害,都应该赶快找求助或谘询管道,保护自己不受到伤害。

  “陆委会”搜集数据指出,所谓家庭暴力,即是身体或精神上遭家庭成员不法侵害,可向法院声请保护令。至于身体不法侵害,例如虐待、妨害自由、伤害、性侵害、违反性自主权等都是。 至於精神上不法侵害,例如恐吓、胁迫、侮辱、骚扰及毁损器物、精神虐待等。

  在性侵害的定义上,“陆委会”向大陆配偶要说明的是,性侵害不是性,而是暴力,是粗暴的侵害,是未经过允许的性行为,性侵害犯罪,系指违反“刑法”第221 条至第229 条及第223 条之犯罪,简单说,以违反意愿之方法而为性交者即为性侵害。

  同时“陆委会”指出:大陆配偶,如果遇到性侵害或家庭暴力,一定要赶快打电话给110 ,或是拨打“全国”妇幼保护专线113 ,而各县市政府也有家暴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大陆配偶都可以利用来求助。 这些单位会陪同受害人去验伤及取得证据,也会提供被害人情绪支持、心理辅导、紧急安顿及保护等措施。

  祝一切顺利!


                        心桥编辑

                        2005 年1 月4 日

 

编辑: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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