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桥编辑:
您好!
我在广东省江门市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工作,台湾十月份左右要举办一个国际性的电子线路板方面的展览,我们企业想派出约两三个人参加这次展览会,请问该如何办理赴台手续?
黄小姐
您好!
像您的这种情况入台的话,应该是属于“赴台交流”( 通称“公务”) ,首先要在国台办经过立项、报批两道程序,然后去当地公安局办理具体手续。
1 、立项程序
申请立项的材料:申请立项请示报告、台方邀请函、在台期间日程安排、台方邀请单位背景及资信情况、拟赴台人员情况等材料。
交流项目经批准立项后,被邀请单位和个人方可回复对方接受邀请,并通知台方办理入台手续。
立项材料按行政隶属关系上报。
2 、报批程序
上报审批材料:申请赴台请示报告、台方邀请函、在台活动日程、赴台人员名单。必要时应提供台方政治社会背景、资信和赴台人员参加研讨会的论文或论文提纲以及台方邀请其他大陆人员的情况。
对年事已高或身体健康不佳的赴台人员,应附所在单位或组团单位同意并负担意外情况费用的证明和省级医院开具的同意长途旅行的体检证明。
赴台人员名单按规定填写,即如实填写清楚赴台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和职务、赴台身份、户口所在地等,按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填写,各一式四份。
交流项目批准后,国台办开具“赴台批件”。
赴台人员应严格遵守“赴台批件”核准的时间,按时返回。
赴台人员持国台办的批件,在批件限定的有效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经授权的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3 、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公安部门所需材料:国台办开具的“赴台批件”。( 团组领队附原件、其他人用复印件,每人一份) ;赴台人员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台方邀请函及“入台证”影印件;本人身份证( 备复印件) 、户口本( 备复印件) 及 4 张二寸免冠护照用照片。
有的地区规定在申请办理赴台证件时,须提供由当地台办开具的有关证明。
非公职人员赴台,持国台办公函到当地公安机关申办有关赴台手续。
4 、通关换证事项
赴台人员可通过我任何一个开放口岸经香港赴台。
赴台人员持台方入台证件副本( 加盖有蓝色印章) 与经港到台的往返机票,到台湾当局设在香港机场的“中华旅行社香港服务处”验证并换取正本。
注意了解香港的公休及节假日,避免出现到港后无法及时换证,造成赴台行期延误。
根据有关规定,经香港前往台湾,凭赴台证件与机票过境香港7 日内兔办签证。
至于台湾方面的手续,需要邀请单位向台湾的主管机关申请。
其中,台办审批程序约需要一个月,而台湾方面的手续约需要两个月。
如果您想进一步咨询,请与广东江门市出入境管理处联系,(电话为在当地直接拨打16007 )。
心桥编辑
2004 年 6 月 8 日
附 “申请因公赴台证件须知”
申请前往台湾进行经贸活动和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卫生、新闻等各项交流,以及参观、访问、考察、采访、举办展览会等。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验户口簿、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户口簿和身份证上姓名、出生日期应与台湾地区旅行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一致。现役军人须先办理临时身份证。
二、提交国台办批件(领队附原件,其他人收复印件,每人一份)。
三、提交申请人人事档案单位公函(公函须写明申请人何时何因赴台,是否同意。申请人系中央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由司局级党委或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出具意见;申请人系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由县团级党委或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出具意见;申请人系单位领导干部,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意见。每人一函。同一单位同一团内有二人以上的可开一份公函,但说明每个人的姓名。一人交公函原件,其他人交公函复印件)。
四、台湾地区旅行证复印件。
五、提交填写完整的因公赴台申请表。
六、提交三张二寸照片(一张贴在因公赴台申请表上,其他两张背后写上申请人姓名随表交上)。
七、所有复印件均须使用B5大小纸张,具体规格与申请表相同。
八、申请人已持有赴台证件的,申请时须将原证件交回。
九、领取证件:
(1)出境证件应由申请人领取,先交费,后取证。
(2)领取证件时提交“领取出境证件凭单”和“证件费收据”,出示申请人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3)需申办单位工作人员取证的,需持单位介绍信(注明赴台人员姓名和工作人员姓名),出示取证人身份证件。
(4)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如有疑问,请立即向我工作人员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