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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遗失台胞证该如何重新办理?

时间:2006-09-27 11:05   来源:
 

心桥编辑:

  您好!

  我若在大陆不小心将台胞证遗失了,该怎样处理?申请补发需要多久的时间,会不会影响回台湾的行程?

网友万天成先生:

  您好!

  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台湾居民到大陆后应妥善保管旅行证件,一旦遗失旅行证件,应立即到遗失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报失,也可以到发现遗失地的公安报失,凭报失证明向当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旅行证件。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属实的,允许重新申请领取相应的旅行证件,或予以补发一次出境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因情况紧急需及时办理的,公安机关会急事急办,可在当日办结,不会影响台湾居民返回台湾的行程。
 
  祝一切顺利!


                           心桥编辑

                           2004 年12 月8 日 

附  “有关办理台胞证的问题”
 
    一、办理台胞证需要哪些手续?

    第一次前往大陆的台胞,应先到设在香港的中国旅行社,即“港中旅”,提出要来大陆的申请,之后即可办理 “台胞证”。该证件属于临时性证件,适用于台胞来祖国大陆观光、探亲、短期商务考查等事宜。可以说,台胞在取得该证件后,就取得了来往大陆的合法资格。台胞证有效期为三个月。

    二、台胞证有效期怎样计算?

    “台胞证”的有效期应该从证件签发之日起计算,而且“台胞证”上也明确注明了有效期的起止时间。注意,这里的有效期不是从进入大陆之日起计算的。现实中有些台胞因为按照进入大陆之日起计算其“台胞证”的有效期,因而造成了在大陆的“逾期居留”。

    三、台胞证遗失后怎样补办?

    台胞在补办“台胞证”时,首先应当在前往丢失地的派出所办理书面的“报失证明”,或者前往当地公安分局的外事科办理“遗失证明”,然后将上述证明材料提供至当地市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台胞证”。等其回台湾后再重新申请办理正式的“台胞证”。

    四、超过台胞证有效期后仍滞留在大陆的,如何处理?

    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超过“台胞证”有效期后仍滞留在大陆的,属于“逾期非法居留”,可以“处以警告,单处或并处每逾期一日一百元的罚款”。逾期居留的台胞,按以下手续办理:

    (1)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教育;

    (2)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教育;

    (3)台胞提供2寸照片一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港澳台侨证件延期、补发申请审批表》;

    (4)公安机关出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按每逾期一日罚款人民币100元计算;

    (5)公安机关将已超过有效期的“台胞证”延期一个月的有效,该有效期自处罚之日起计算。台胞必须该有效期内离境。

    五、台胞是否可以办理延期停留?

    台胞在大陆期间,因合理原因而不能在“台胞证”有效期内按时离境的话,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的入出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延长其在大陆的停留期。有关申请延长停留期的具体规定,主要由台胞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制定。如果有些台胞还需要在大陆停留更长的时间,应该申请办理“多次入出境签注”。

 

编辑: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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