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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全额补助健保费 15万名儿童及少年受惠

时间:2011-06-17 13:50   来源:经济日报
  为配合社会救助法在7月1日正式上路,台湾“内政部”于16日部务会报审查通过“儿童及少年医疗补助办法修正草案”,明定全额补助健保费的对象为中低收入户内的儿童及少年。

  “部长”江宜桦表示,全额补助中低收入儿童及少年健保自付保险费,不仅可以减轻弱势家庭的经济负担,儿童少年也不会因家长积欠健保费而丧失应有的医疗照顾,可以让每一个孩子都能获得充分的医疗资源,拥有健康的体魄,厚植台湾未来的竞争力。本案修正后,预估全台大约有15万名儿童少年可获得每月健保费全额补助。

  “全额补助中低收入户儿童及少年健保自付保险费”是马英九在2008年竞选时提出的政见。“内政部”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额补助中低收入家庭内儿童及少年的自付健保费,经审核符合资格者,“健保局”就会自动扣抵,每个月不会再向家长收取健保费。本项政策迄今每月可协助约14万余名儿童少年获得健保费全额补助,避免儿童少年因欠缴健保费而丧失应有的医疗照顾,并减轻家长负担达11.4亿余元。

  “儿童局”局长张秀鸳指出,配合新制实施,只要符合中低收入户资格者,若家中有儿童或少年,民众不需要再次提出申请,将直接可以获得全额健保费自付额的补助,免除民众因为不同福利项目而来回奔波申请的麻烦。同时政府单位也无须重新审定资格,不仅可以便利民众,同时也能增进政府的行政效率。

  张秀鸳表示,儿童及少年医疗补助办法修正完成后,将依据社会救助法新制规定放宽最低生活费计算基准、家庭人口计算范围及工作能力之认定范围等,初步估计全台大约15万名儿童少年可获得每月健保费全额补助,较目前增加约7,000人,增加幅度约为5%。

  此外,她表示,7月1日以前取得健保费全额补助资格的儿童少年,不论其资格是否符合修正后的规定,“内政部”将持续补助至今年12月31日,至2012年并将辅导其申请中低收入户,以落实当局扩大照顾弱势家庭的承诺。

编辑:郭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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